近日,记者了解到,从5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实施,醉驾与飙车入刑定罪。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调整,“五一”期间,醉酒驾驶的司机们将面临拘役的处罚。
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从5月1日起,在七区五市餐饮业较为集中的繁华路段确立酒后驾驶多发的20处重点路口和60余条重点路段,加强重点路段管控力度。记者 许瑶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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