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28日下发紧急通知,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备案并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根据这一通知,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于2011年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状况时,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据了解,为改善食品口味,部分餐馆在自行配置调味料时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物质,并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为打击这种现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增加为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必检品种,并将提高抽检频次。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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