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1讯(记者 李晓哲) 21日,记者从四方区获悉,四方区对《盐滩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以推进盐滩改造,并向市民征求意见。据了解,此次房屋征收范围计划为盐滩村1号~428号,四流南路197号,四流南路203号。补偿方案计划为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其中房屋产权调换点计划位于泰康路以北区域的新建住宅,属就地安置。
根据公告的方案,房屋征收签约时间及搬迁时限为2011年6月~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征收人可以自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回迁时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先后顺序号,按号段、分批次抓阄方式,抓取产权调换住房选房顺序号。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实行自行搬家及临时过渡的方式,临时过渡期限为30个月。被征收户搬家补助费给予每一被征收人1200元。此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30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一次性获得10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征收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集人,按照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计算方法计算补偿面积,以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结算征收补偿金;再按上述征收补偿金总额给予5%奖励。此外,还将对公摊面积差进行补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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