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雇凶杀友案凶手归案 死者家属只想其偿命

2011-06-11 03:4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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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1日,本报曾对此案进行报道。



    只因面子问题,对相交20多年的好友心生怨恨,即墨一房产公司老总吕锡赞出资20万元托人雇凶,将好朋友江某残忍杀害。案发后,吕锡赞被判处死刑,雇凶者王永青 、凶手丁济文 、顾民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6年前,发生在崂山劈石口的这起雇凶杀友案,曾引起极大的关注。如今,此案又有了新进展:此案中的潜逃凶手侯东锋,于去年9月落网。2011年6月10日,侯东锋坐在了被告人席上。庭审中,他辩称自己当时没用刀捅刺受害人,是翻车时划的,还称自己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从轻判决。受害人家属放弃了民事赔偿请求,要求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此案当庭没有宣判。

■回放

面子受损竟雇凶杀好友

    2005年3月25日,崂山公安分局接群众电话报案称,在崂山区劈石口处有一辆奥迪车翻在沟中,车主满脸是血死在车中。公安人员遂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确定死者是即墨人江某。江某颈部有多处刀伤,是他杀。

    经公安机关侦查,吕锡赞、王永青、丁济文、顾民先后被抓,侯东锋潜逃,被列为网上逃犯。2006年3月20日,吕锡赞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丁济文、顾民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永青另案处理,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原来,江某是好友吕锡赞雇凶杀害的。吕锡赞与江某相交20多年,在外人眼中胜似亲兄弟。两人合资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后来因为购买一块土地的事落空,江某在公开场合说吕锡赞办事不利,吕锡赞认为伤及自己的面子,还因此得罪了不少领导,心生怨恨,遂生杀念。

    2005年年初,王永青找到吕锡赞,借14万元装修自己承包的练歌房,吕锡赞让他找人干了江某。王永青随后找到丁济文,说给20万杀掉一个人。丁济文同意后 ,与侯东锋、顾民一起,先蹲守江某家附近伺机杀人,但没能成功。

    2005年3月25日,吕锡赞打电话通知王永青,让王永青安排人准备实施犯罪。按照事先约定,当晚9时许,丁济文、侯东锋、顾民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单刃刀 、绳子等作案工具,在崂山劈石口附近伺机作案。当晚10时,王永青驾车在前,吕锡赞搭乘江某驾驶的黑色奥迪车跟随在后 ,行至劈刀石附近一右拐弯处,王永青突然停车,迫使其后的江某也停下车,吕锡赞下车跑到王永青车上,守候在此的丁济文、侯东锋、顾民三人一起上前,顾民持绳勒住江某脖子,丁济文在车外用锤子朝江某击打,侯东锋进入车内持刀朝江某脖子捅剌数刀,后逃离现场。

■归案

化名潜逃五年多终落网

    案发后 ,侯东锋一直在逃,化名为王强,外号“山东”。2009年12月16日17时许,在江苏扬中市中南路附近,侯东锋因赌牌赢钱问题与曹某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伤曹某,后逃离现场。2010年9月4日,侯东锋在网吧内,被江苏省扬中市警方抓获。

    “在扬中市看守所待了快一个月,临近中秋 ,看守所副所长给我做思想工作,说只是坦白交代余罪或检举他人犯罪事实,就算自首或立功,可以从轻处罚。”侯东锋在庭审中说,自己当时已经在外逃了5年多 ,从没与家人联系过,当时想就是死在外面,也要给家人一个交代,就主动交代了自己真实姓名和崂山命案。

    看守所负责人立即将这一情况反映到公安刑侦部门,确定侯东锋的身份和所供述命案的真实性。2010年9月29日,侯东锋被崂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3日被崂山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执行逮捕。

    2011年1月15日,崂山检察院将此案报送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2011年3月2日,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提起公诉,认为应该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侯东锋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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