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声称不是主犯 ,希望从轻判决
2011年6月10日上午11时,市中院在大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当公诉人员宣读完起诉书后,侯东锋立即辩驳说,检察机关审理查明的事实不对,称自己没有用刀捅刺受害人,是翻车时划的。
公诉人说:“死者尸检时,发现有8 处刀伤,脖子上有6处,深度都在2.5厘米至3厘米,不可能是划伤的。而且,公安机关在现场只找到一把刀,丁济文作案时用的是锤、顾民是用绳子,只有侯东锋一人拿刀 ,如果你只在翻车时划了一刀 ,那死者身上那么多刀伤是从哪来的?另外,顾民用绳子勒住受害人脖子,绳子被刀割断,这说明刀子的力度很大,怎么能只是无意中划的呢?”侯东锋说翻车后 ,自己摔晕了,不知道情况。
侯东锋说:“我在看守所里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崂山命案,应该算自首。另外,我还举报江中市一个台球场负责人贩毒、吸毒的犯罪事实,应该有立功表现”。
公诉人说:“崂山命案案发不久,候东锋就被确定为网上逃犯。后来再次犯案,江苏扬中警方将其抓获,他故意隐瞒自己的身份和曾经犯下的命案,不能算自首 。即使算自首 ,他的罪行极其严重,也不应该从轻处罚。药家鑫自首情节很清楚,最后不还是被执行死刑”。
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侯东锋向主审法官申请站起来说话,法官同意了。侯东锋站起来后,承认自己有罪,对不起受害人家属,向受害人家属鞠躬。
转身面对法官,侯东锋说:“我有罪,但罪不过老丁。整个过程都是老丁策划的,是他来找的我,我一开始不同意,他一遍遍地说。老丁是主犯,他被判了死缓,我的(刑罚)不应比他高。我会尽力赔偿,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
公诉人说:“侯东锋用刀捅刺死者 ,是致其死亡的主因。而且,他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严重,在逃期间又犯罪,应该严惩,应判其死刑,立即执行”。
死者妻子江女士说:“我们不要赔偿,只要求判他死刑,立即执行”。
■死者家属
不会要他的钱只想让他偿命
在庭审中,死者家属江女士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材料,庭审后,江女士将材料复印件给了记者一份。记者看到这封《致法院的一封信》中,将侯东锋与刚刚被执行死刑的药家鑫相比较,认为侯东锋作案动机卑劣程度、手段残忍程度、情节恶劣程度,比药家鑫更甚,要求依法判侯东锋死刑,立即执行。
“侯东锋是一名职业杀手,受人指使,贪图金钱,预谋埋伏后从容作案,动机极其卑劣;他使用早已准备好的尖刀,连捅数刀致受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侯潜逃5年后,因再次犯罪被抓获,仍用化名应对公安人员,过了一个多月,才说出真实身份 ,与药家鑫自首有天壤之别。”江女士还说,侯东锋被缉拿归案后,从未表示过悔改之心,从未有任何经济赔偿承诺。“不过,我们不会要他的钱,只想让他杀人偿命,立即执行死刑”。
■凶手
潜逃多年众叛亲离欲赔偿想起父母
庭审中,侯东锋一直强调自己会尽力赔偿死者家属,来减轻自己的罪恶。当法官询问他拿什么来赔偿时,他想到了自己的家人,可案发后他已与家人失去联系。庭审时,没有一个亲人、朋友前来旁听。
当法官询问侯东锋家中还有什么人时,他说自己有妻子、孩子,不过妻子应该已经与自己离婚了,不太清楚现在是什么情况。最后,他想起了自己的老父母:“我父亲有处房子,当时说卖了换两套小的,给我一套,我可以把房子卖了来赔偿”。
记者 任金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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