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洁
6月9日,住建部部长要求各地必须在11月末前开建保障房,并称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是中央政府向全国人民的承诺。业内人士表示,整体来看目前各地仍约有七成保障房没有开工,资金短缺是最大障碍 。(6月10日《证券日报》)
现在,都已经6月份了,开工率却仍然仅有三成,保障房的建设进度会不会拖后腿,甚至导致年初的保障房承诺最终落空,的确令人担忧。不难看出,为了确保兑现保障房建设的承诺,保障房的开工建设速度的确有快马加鞭的必要。这个时候,住建部要求各地必须在11月底前开建保障房,并再次重申兑现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的承诺,无疑是恰逢其时地挥起了那条“鞭子”。
这条“鞭子”,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央政府兑现民生承诺的决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既然兑现保障房已然成了被屡屡提及的政令,恐怕也不敢掉以轻心。不过,假如对于导致保障房开工率普遍偏低的现实原因缺乏深入审慎的调研,而仅仅是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要求保障房建设提速,并限期开工,如此赶出来的速度,恐怕同样令人担忧。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保障房建设究竟能以怎样的速度推进,其实同样需要有前提保障,特别是资金的保障。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资金至少需要1.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省级和市县政府只承担5000多亿元,剩下的 8000多亿元将通过社会机构投入、被保障对象及所在企业等多渠道进行筹集。但实际上,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民生保障工程,保障房建设的各个方面、环节,一直都没有一个全面完善的可靠制度规范作根本支撑,无论是财政拨款,还是住房公积金收益等资金,都充满了“临时”、“非正式”的权宜意味,既不能稳定保障,也无法充分保障。
除了建设资金问题之外,保障房的开工建设仍然需要前期的土地规划、选址以及项目论证,这些前期工作同样并不能因为急于兑现数量承诺便被省略或挤压。否则的话,保障房在初始的规划选址上就可能留下先天缺憾。
一言以蔽之,保障房建设固然需要兑现承诺,但有道是“萝卜快了不洗泥”,假如一味追求速度,甚至在资金仍存缺口,前期规划仍存争议的前提下还一味去赶工期,其实注定将加大烂尾风险,并埋下质量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兑现保障房建设进度承诺的同时,仍需高度防范由此带来的“进度”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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