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路一小区怪事: 电梯安检合格却频出故障

2011-07-27 03:3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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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本报报道了在辽源路一小区内,26部电梯在4个月时间内发生了100多起故障的事情,近日,业主得到了一份青岛市锅检所4月份出具的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报告,他们迷惑了:“为什么电梯频繁出事,还会被检验合格?”对此记者采访了青岛市锅检所机电类特种设备技术负责人。

  记者:4月份的检验报告出具过程是怎样的?

  负责人:在今年4月26日,由该小区物业单位提出申请,然后先后两个负责过电梯维保的公司出具了电梯自检报告,我所电梯一科对该小区电梯进行了定期检验,提出了五处整改内容,并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在问题整改完成确认并反馈到我所后,我们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运作要求,出具了电梯安全合格报告。

  记者:检验报告中检测的是什么?

  负责人:我所依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进行电梯安全检验,这是一种查证性的检验,也就是说检验的并不是电梯部件质量,而是电梯的运行质量。简单地说,就是检验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记者:在检验合格后,为什么7月份又出了故障?

  负责人:我也到过现场,可以说,这个小区的电梯故障率有些偏高,通过我们的检验,故障率高也并不意味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中某些故障,是电梯厂商和维保单位没能说明电梯性能,造成的误会。比如这个小区电梯有个“自动回归底层”的保护功能,这种功能运行时,电梯下坠速度会比平常速度快,小区居民可能不太适应。从技术的角度看,电梯偶然发生故障是正常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安全保护动作。但故障太多,这就不是正常的安全保护了,的确是有问题的。然而造成电梯故障的因素,也涉及很多方面。

  记者:能具体介绍一下都有哪些因素吗?

  负责人:可以概括为五大因素。

  一是设备自身因素。一些老旧电梯技术性能过时,零部件老化,可靠性下降。

  二是使用管理因素。一些电梯特别是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中,使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相互推诿,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要么硬件设施不起作用、要么值守人员不起作用,导致一个小小的故障引发很大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维护保养因素。一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片面追求短期利益,以极低的价格承揽维保业务,承揽后又不能全面落实正常的维护保养内容,一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本身技术力量不强,缺乏对电梯技术性能的准确把握,难以从根本上对电梯出现的故障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整改。

  四是资金制约因素。一些电梯因物业管理费收取不到位 、运行费没保障等原因,该保养的不保养,该换件的不换件,得过且过,成为影响电梯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是使用者素质因素。有些业主不认为电梯属自己的财产,对设备极不爱护,如在运送装修材料时,不注意卫生也是导致电梯出现故障的原因。

  记者:小区电梯出现故障,该由哪个部门或机构负责?

  负责人:就像前面说的,造成电梯故障的因素很多。严重故障导致的电梯安全问题应该由质监部门监管,一般故障涉及到管理者物业公司、监管方物业管理办公室、维保公司、小区业主……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个监管部门来监管。

  记者:如果是质量问题,那么质量监管究竟归哪个部门管?

  负责人:电梯出厂时的质量由厂家负责。厂家的生产资质由国家质检总局以发放“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方式给予核准,每四年审查一次。具体每一台的电梯质量由生产的厂商负责。记者 林晶 见习记者 金轩 郑昆仑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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