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开展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治安防范,包括防盗、防人身伤害、防破坏、防突发事件等内容。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是开展宣传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同时还要针对不同岗位和不同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考试工作。比如,针对财务人员要重点开展防盗、防抢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中小学生重点进行防止人身伤害的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宣传教育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形式必须为内容服务,突出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真正做到治安防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内保机构和人员可以根据本单位的规模和实际需要,利用读书、知识竞赛、广播电视以及其他大家乐于参与、便于接受的形式,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和科学性。
●儿童接到陌生电话应该怎么办?
“喂,请问你找谁?”“你爸爸在家吗?”“请问你是哪位?”“你不知道我是谁?”“你是不是一个人在家?”……独自在家的孩子面对这种奇怪的试探性电话,要提高警惕,可假意让大人听或者借口打错而挂电话,千万不要透露独自在家的情况,同时还应马上告知父母。
青岛市公安局提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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