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防盗器车内物品照丢不误 经销商竟称正常

2011-08-03 00:5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市民李先生最近两年一直为一件事儿很苦恼:公司交给他办公用的车辆在安装了自动防盗报警器后,竟然没有发挥防盗作用,导致车内财物被盗,之后他虽与销售该防盗报警器的公司多次协商,但双方最终还未达成一致。

  A 装个报警器,物品还是被盗

  李先生常年出差,由于他办公所用的车辆曾被非法撬开过多次,车窗玻璃也好几次被砸,2009年3月份在一次去4S店维修保养的时候,他安装了经销商所销售的青岛鲁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辆自动防盗报警系统。

  最使他动心的是工作人员的介绍:在车辆被非法撬开车门时,该自动报警系统会主动发短信给车主,如果两三分钟内车主不回短信的话,便会再次打电话警告车主车辆被盗。在花了近两千七百元后,李先生买下这套自动防盗报警系统并安装在车上。但是在2009年7月份的一天,李先生将车锁好后停在马路边去办事儿,回来却发现自己的车又被盗了,车门被撬开,钱包、手机、羽毛球馆充值卡都被偷了,总共损失1600元左右。李先生觉得十分气愤:“这个自动报警系统到底有没有作用?”

  B 经销商说“一切正常”

  随后李先生打电话找到了当时销售该系统的经销商,随后经销商上门找到李先生,将该自动报警系统卸下,说要拿回公司进行详细检查,结果答复是该防盗报警器“一切正常”,在车辆被盗时没有发出短信或拨打电话报警的原因是因为与车辆原来装的普通报警器发生了冲突。李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说两者发生冲突,那为什么在给我安装的时候不给我调试好,是不是他的产品本来就不合格呢?”

  接下来李先生又找到了该经销商,该经销商刚开始提出要给李先生赔款500元 ,再给他外加一个一年车险的发票作为补偿,直到 2009年11月份该销售商只拿来500元现金却没拿来发票,李先生表示500元太少,他没有接受。

  后来他又找到该经销商再次交涉,该经销商又提出给他提供一个1100元的发票的解决方案,该发票包括500多元的车险发票和 500多元的防盗设备使用费发票,李先生表示可以接受,但是直到 10个多月之后的2010年的11月份,该经销商又告诉李先生:“青岛总部的财务不给开发票,这件事不可能给你办。”之后李先生又多次拨打该经销商的电话,但是经销商就一直不接电话了。

  C 将对纠纷积极处理

  2011年8月2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青岛鲁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部的负责人李女士。李女士告诉记者:“车辆被盗的事情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并不排除是因为车险卡的余额不足导致没有发出短信、打去电话。”对于纠纷的解决事宜,李女士说,以前已经给李先生原公司的车免费延交了一年的保险,而李先生也“接收了保单”,但是没有开发票,因为这是“赠品”。在李先生离开原公司后,个人要求赔付他的财产丢失所造成的损失,但是提出的花900元给一辆奥迪装一套新设备的要求我们不能接受,因为原价至少要五六千元。最后,李女士表示希望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他们会联系李先生,对这件事进行积极处理。

  见习记者 许永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桑燕庭]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防盗器 物品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