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青岛财神节发源于即墨
青岛市民俗学会会长田清来介绍,“财神节”的文化内涵是很丰富的,中国古代以商朝的比干为文财神,以三国关云长为武财神,而青岛过的“财神节”拜的都是武财神关公。
据介绍,青岛的“财神节”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发源于即墨,后延伸到崂山地区,再后来到了市区内,“最初是一些做生意的小商贩和一些渔民,为了找个乐子并期盼生意旺盛而庆祝的节日。”
在“财神节”当天,田清来也到崂山沙子口附近进行了调查。“在这里,除了春节、元宵节、中秋节,财神节已经成为当地人的第四大节日。”田清来说,崂山沙子口仍保持着“财神节”的最初风俗 ,“中午老板请员工吃饭,下午员工放假,晚上一家人聚集在一起包饺子、吃饭进行庆祝。”
8月21日一大早,即墨大街小巷就响起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在文化路、嵩山一路、嵩山二路一带,临街的门头与店铺竞相燃放起了鞭炮,“主要是为了讨个好彩头,都放一放也喜庆”,在文化路上经营一家韩式料理的王先生刚放了1万响的鞭炮,他的邻居们也闻声而动,很快人行道上就铺满了鞭炮燃放后的纸屑。临近中午时,记者与嵩山二路上一卖鞭炮的摊主赵先生聊了起来,他表示上午的生意很火爆,“你看看前面卖空的纸箱就知道了,怎么也得有五六十箱了吧”。在嵩山二路上另外一处卖鞭炮的摊位前,女摊主忙得不可开交,“30元到60元的鞭炮卖得最好,具体数量还没统计”。
春节没卖完的鞭接着卖
一个人摆了俩摊,警方当场查获3箱烟花、十万响鞭炮
21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杭州路走访时,听到海云庵附近的鞭炮声接连不断,于是到海云庵民俗小吃街进行了走访。
嘉定路、遵化路等几条路上的商铺,几乎一半以上,门前都有鞭炮皮。“鞭炮是从哪买的,我也想买两挂。”在嘉定路,记者向一家饭店店主打听鞭炮来历时,店主指了指,“你往那边走就能看见,有两家呢。”
记者根据店主的指引,在嘉禾路上看到,路边确实有两处摊位正在卖鞭炮。“小的10元、大的25元。”东侧的摊主告诉记者,鞭炮都是正规的,“质量你绝对放心。”这家摊位上不仅有鞭炮,而且堆放着大量礼花。在距离这家摊位50米远处 ,也有一家摊位,价格也一样,只是货要少许多。
到摊位前询问、购买的人络绎不绝,看上去生意很红火。不过也有市民表示担心,“弄那么多鞭在这,万一发生了危险,还不得伤着人啊。”
下午2时30分许,四方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和平安路派出所民警接到记者反映后赶到现场,当场查获了3箱烟花以及十余万响鞭炮。据了解,两处摊位的摊主为同一人,都是36岁的本地人姜某。“这些鞭炮都是我过年卖剩的,昨天从仓库里取出来的。”姜某称,他有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当时剩下一批货存在了即墨一家仓库,“昨天我借口说自己要燃放,就从仓库里拿出来一部分。”目前,民警正在对姜某进一步审查。
据四方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王警官介绍,市内四区和崂山区每年春节期间审批烟花爆竹临时经营业户,销售期过后剩余产品必须统一储存,不得违法私存。
“财神节”不能放鞭炮是很多人心知肚明的事,不过采访中发现,不少单位、店主都是“明知故犯”。“我也知道按规定今天是不能放鞭炮的,放两挂鞭就是图个吉利。”温州路一家五金店的店主孙先生说。也有不少市民认为 ,与其把钱花在鞭炮上,还不如把钱花在提高服务上。
■提醒
违规出售鞭炮可处五千罚款
据了解,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其烟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对批发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零售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文/记者 林刚 黄英帅 郑天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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