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0养殖户索赔过亿 专家称应追究康菲刑责

2011-08-25 06: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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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渤海溢油污染维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记者了解到,受河北乐亭 、昌黎两地近200名养殖户委托,由盈科律师事务所30多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将免费为他们进行集体维权索赔。

    律师团发起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赵京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律师团在与当地水产部门协商,对养殖户们的损失进行评估,估计索赔数额会过亿元。“如果山东蓬莱的养殖户有损失要起诉,也可以联系我们。”他说。

    养殖户力量比较薄弱

    “从养殖户角度来看,海参养殖户是在滩涂上开发池塘进行养殖,通过沟渠引进海水,海参就养殖在两侧的养殖塘里。养殖户反映说,在6、7月份,主要是6月底以后,海参大量死亡。在委托我们代理的养殖户里,还有养殖扇贝的…… 就损失额度来讲,根据委托人的初步统计,这近200个养殖户损失额估计要超过1亿元。”赵京慰表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赵京慰,是该公益维权律师团发起人,他同时也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高级会员。“相对于石油企业来讲,养殖户这一群体是很分散、很弱小的 。”赵京慰介绍说,也正因为此,他们决定发起并成立了“环渤海水产养殖维权律师团”,开展公益维权活动。

    “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获取各种数据评估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同时我们还会和鉴定机构合作,继续就鉴定的项目和情况沟通。”赵京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他已接受了河北乐亭、昌黎近200户水产养殖户的委托,“如果蓬莱的养殖户有损失也可以跟我们联系”。

    损失计算方法有11种

    在24日举行的渤海溢油污染维权研讨会上,讨论最多的还是“养殖户该索赔多少”的问题。

    “如何评估损失,200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农业部在1997年发布了渔业水污染事故调查程序的规定,按照哪些程序进行取证,按照哪些程序计算损失,也是有规范的。文件里的损失计算方法大概有 11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王亚民教授介绍说,按历史统计来看,受溢油污染区域的水产品产值一年两亿元左右,5年不会少于10亿元 ,当然最后估算起来还是比较麻烦。

    在说到康菲公司的赔偿责任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专家曹明德认为,这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作业者的行为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引起的海水水质生物资源等损害,这包括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渔业资源的损害;二是由于作业者行为造成海洋污染损害,造成养殖户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方采取预防措施费用的费用;三是关于民事损害的问题,损害的取证问题,以及损害的认定问题”。

    “应追究康菲刑事责任”

    曹明德提醒说,康菲的法律责任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这往往是被忽略的,我国的环境犯罪,从我个人来看,可能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受到追究的相当少。刑法第338条中有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最高人民法院也有这样的司法解释,致使公司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就构成重大损失。康菲公司的漏油事件损害是十分严重的,为什么没有考虑追究其刑事责任呢?”曹明德说。

    记者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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