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告别"零碎假期" 3天不休可拿10天工资

2011-09-01 03: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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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31日讯(记者 高亮 实习生 王慧) 近日青岛市政府下发今年中秋节假期安排,9月10日~12日放假3天,其中9月12日为法定节假日 。由于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相隔半个多月,因此今年中秋国庆放假安排并没有出现像去年“零碎假期”一样的情况。根据规定,如果中秋3天假期1天也不休息,单位也不安排补休,那么职工干3天的活,可比平时多拿7天的加班工资。

  由于2010年的中秋节和国庆节挨得比较近,根据假期安排与调休日期,从9月18日~10月10日起,工作日和休息日被“分割”成了8部分,9月17日上班,9月18日休息,9月19日~21日上班,9月22日~24日休息,9月25日~30日上班,10月1日~7日休息,8日~9日上班,10日又休息,市民也戏称这一假期是史上最“零碎”假期。而今年则不再那么折腾,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为:9月10日~12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2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

  如果在中秋节3天假期里不休息也不轮休,那么应该拿到多少加班工资呢?

  8月31日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而公休日或者因公休日调整而来的假期,按照规定,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如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记者计算了一下,如果在中秋节假期内,员工一天也不休息,而且单位事后也不安排补休,那么这3天除了拿原来的工资外,还将多领7天的加班工资。

  假如某职工上月工资为2000元,按照“职工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的计算公式计算,日均工资约为92元。如果他在中秋节假期一直加班,事后也没有补休,那么这3天,他将获得644元的加班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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