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3日讯(记者 刘鹏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的哥吕某因为酒驾只能在看守所里过中秋了。8月30日晚,吕某酒后开着出租车拉客,在城阳华城路遇到交警时心虚掉头想开溜,但最终被交警查获。由于吕某驾驶营运车辆,9月2日,他因酒后驾驶被城阳交警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且五年内禁止重新考取驾驶证。
8月30日晚10时许,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在巡逻至华城路时,突然发现迎面驶来的号牌为鲁UT49××的出租车异常。巡逻民警发现,这辆出租车一见到警车,突然减速,短暂停顿后,又突然调转车头沿华城路南向北加速行驶。见该车非常可疑,巡逻民警立即驾车上前拦截。在被民警拦下后,出租车司机带着一身酒味下车接受检查。见其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车司机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过调查,今年35岁的吕某老家是黑龙江鸡西市,暂住在李沧区。民警当即出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吕某15日以内到城阳中队接受处理。
据吕某称,当天晚上从接车后 ,他一直拉活到晚上9时许,当他开车到了华城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时,正好遇上了几个朋友,他随即便和朋友一起吃饭,在吃饭期间,经不住朋友的热情,他就喝了4杯啤酒。在吃饭大约半小时后,有个朋友要走,他就开车去送,当驾车行驶至华城路与明阳路路口时,他看到前方有辆警车亮着警灯,想到自己酒后驾驶,心里害怕被查,立即调头逃跑。
9月2日,吕某来到城阳交警中队接受处理。而此时的吕某情绪非常低落,“我真不应该喝那几杯酒。”吕某说,他是一个单亲父亲,儿子今年13岁了,为了让儿子生活更好,他在白天打工之后 ,多年来一直是晚上当夜班出租车司机,拼命挣钱,但是没想到因一时糊涂,让自己丢了开车的饭碗。吕某称,在被交警查获后,他回家一看到儿子,心里就非常愧疚,感觉非常对不起孩子,思前想后也不知道该如何向孩子解释。“我没脸见儿子了。”
记者从城阳交警大队了解到,吕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按照新的法规,其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且在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而他也成为今年“五一”实施酒驾新规后,岛城第二名被处罚的营运车辆司机。据民警介绍,随着中秋节、国庆节的临近,城阳交警部门将通过固定设岗夜查、巡逻盘查等方式,加大对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 、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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