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上班首日摔成骨折 谁是雇主双方各执一词

2011-10-03 03:0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刚上班就摔伤了 ,做手术却找不到人买单?”9月27日,来自安徽安庆的“马路工人”王北平经老乡陈先生介绍一起到重庆南路乐购超市内的一家店铺干活,没想到干活第一天就不慎从脚手架上掉下,造成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店主虽然支付了 2000元的医药费,但对于手术费却不愿支付,无奈之下王北平向本报求助。采访中,对于究竟谁是雇主,店主张女士与陈先生发生了分歧,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处理此事。

    上班第一天就摔骨折

    9月29日,记者在海慈医院见到了王北平,由于受伤严重他打着绷带,躺在病床上连抬胳膊都十分困难。据王北平介绍,他是安徽安庆人,今年36岁,在青岛打工多年,前几天老乡陈先生给他介绍了一份差事,说到乐购一家店铺搞装修工作。9月27日7时许,他和老乡陈先生就来到了这家店铺做房顶装修 ,上午9时40分许他正在干活的时候,突然脚手架不稳倒塌了,便从2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随后便被闻讯赶到的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检查为脑震荡和肩胛骨骨折。

    “受伤后我们就通知了店主,他们也赶到医院去看我们。”受伤的王北平说,店主前后为他支付了 2000元左右的医药费。由于受伤后在这里没有人照顾,王北平想回老家治疗,便向店主要医药费,但店主不同意。据王北平介绍,他咨询医生说如果不尽快手术,万一病情恶化了,胳膊就可能残废,但后期治疗还需要2万元左右的手术费用,这笔手术费用让他无力承担。

    谁是雇主,双方各有说法

    9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重庆南路乐购超市,事发现场是一家正在装修的店铺,倒塌的脚手架还散落在现场。“人我们还没有见着,他就摔伤了。”店主张女士说,他们找的是陈先生,原本约定等我们签完协议再干活,没有想到他们还在家的时候就接到了工人出事的消息。在张女士看来,受伤的工人是陈先生介绍来的,雇主应该是陈先生。     对此,陈先生却表示,以前他曾经给店主父亲家装修,这次店铺装修店主父亲联系到他,当时说找三四名工人,他就介绍了老乡王北平来干活,他认为雇主应该是店主。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的李智明律师。李律师介绍,根据有关法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就这起事件来看,即便陈先生是雇主,作为发包人的店铺也应当承担责任,他建议工人提起讼诉,至于到底店铺该承担多少责任,应该由法院最终判决。

    记者 刘鑫  徐新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桑燕庭]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骨折 雇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