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失业"保险圈"扩大 范围和项目均增加

2011-10-12 09:2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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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11日讯(记者 高晓飞) 1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围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正式下发,结合本市实际,将日照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延长到2011年底。按照《通知》要求,为了减轻参保单位的负担 ,2011年9月至12月日照市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分别降低缴费费率50%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根据《通知》要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由失业人员扩大到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原则上按照在原有失业保险待遇支出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到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开展失业动态监测所需软件开发维护人员培训和监测企业信息采集的补贴支出、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及设施设备购置(含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网络)支出。

  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稳定就业岗位,保持全市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通知》要求2011年9月至12月日照市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分别降低缴费费率50%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试点支出项目所需资金全市统筹考虑、统一安排、纳入预算。试点支出项目中,用于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及设施设备购置(含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网络)支出数额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额度的三分之一,由市按照规定统一招标采购,统一支付资金。

  根据文件要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试点,使用基金时,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项目申请和资金使用计划,填写《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资金使用审批表》,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批。

  扩大支出范围各项补贴支出的具体标准和补贴办法、拨付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当地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反映收支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由基金支出的专项补贴。增加的支出项目,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等应由部门预算安排的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和交通工具购置等基本建设支出。对弄虚作假、骗取以及违规使用基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桑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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