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征立法建议

2011-10-17 05:2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城市信报讯 结合2012年立法计划编制,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向社会征集加强本市立法工作的建议和2012年立法项目建议。

  征集范围:

  1、加强立法工作的建议: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化水平的措施,进一步推进立法民主公开、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效率的工作机制以及加强、改进本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其他建议。

  2、2012 年立法项目建议:围绕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宜居青岛、幸福城市建设,重点突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完善公共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立法项目建议可以是建议制定新法规,也可以是对现行法规提出修改、废止意见(现行法规可到青岛人大信息网地方性法规栏目查询)。

  提出的建议应当尽量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请写明立法建议项目名称以及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立法所要规定的主要措施及可行性等情况,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交法规文本的建议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提出立法建议:一是将书面意见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地址为观海一路16号,邮编为266001;二是发电子邮件至rdfz@qingdao.gov.cn;三是登录青岛人大网(http://rdcwh.qigndao.gov.cn)法规征询栏目提交建议。关于立法工作的建议可随时通过上述方式提出,但征集2012年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今年的10月31日。

  (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市人大 常委会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