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平度一名危重孕产妇到市区医院就诊,辗转多家医院没有得到救治。最终在媒体和市卫生局帮助下得以就诊。针对这一事件,10月25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市卫生局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补充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执行首诊负责制,需要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也得在符合转院指征的条件下方可进行。
事情发生在7月21日凌晨2点钟,平度焦先生的妻子忽然血压升高引发高危妊娠症,从平度紧急送往市区医院抢救。但去了几家医疗机构都未能得到及时救治,后在市卫生局协调下才得到诊疗。这件事情得到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在此次事件中,对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彻底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心欠缺的某些医务人员,市卫生局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同时,针对这一事件,市卫生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的补充规定》,要求各级助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接诊的急危重孕产妇不得以费用、床位、设备、技术等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诱导病人自行转诊(院)。
“其实从去年9月份,卫生局就组织专家下发了以‘首诊负责、就近抢救、合理转诊’为原则的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规定,孕产妇经接诊单位或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会诊确认符合转院指征、且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途中应有转出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护送。
而此次,青岛市卫生局进一步明确市级急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与各区、市的包片会诊、转诊双向协作对应关系,并要求市级急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要对正常定向转诊或其他渠道来院就诊的急危重孕产妇,立即就地组织救治。记者 宫岩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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