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0月25日讯(记者 高丽) 44岁的孙某是驻青一家建筑公司的保安,他曾在2007年至2010年间多次入室抢劫、强奸。每次的作案手法虽不高明,却屡屡得逞。更令人没想到的是,孙某落网之后 ,一下子冒出来两个老婆。两个老婆同在青岛带着孩子生活,但却是在公安机关才知道彼此的存在。近日,崂山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有期徒刑20年。
孙某在位于浮山后的工地打工时,经常与住在附近的姚某聊天。通过聊天,孙某知道了姚某的家庭住址,并得知姚某平时一个人带着孩子住。去年8月一天夜里,孙某特意戴了一个口罩,从楼道的窗户爬到姚某家的阳台上,然后进到屋里。听到有动静,姚某惊醒,孙某用刀在她面前比划,恐吓她不要喊叫,并命令她把钱物交出。为了让自己和身边年幼的孩子免遭伤害,姚某把包中的 3000元现金交给了孙某,可拿到钱的孙某还不满足,又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并致其身体表面有不同程度的表皮擦伤,伤势构成轻微伤。为了防止姚某报警,孙某抢走了她的手机,还给姚某拍了裸照用以威胁:“你敢报警,我就把这些照片发上网。”因为担心姚某出来追他,孙某还用姚某的睡衣把她的双腿绑住,然后离开了。
此外,孙某还于2007年夏天和2010年8月进入浮山后民房抢劫、强奸作案。
孙某落网后 ,公安机关在审查中,发现孙某竟有俩妻子,这时俩妻子才知道彼此的存在。2002年,孙某在黑龙江结婚,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儿。2006年,孙某带着妻女一同到了青岛生活。去年,孙某又通过征婚与另一名女子殷某在李沧区登记结婚了。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以暴力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而且入户多次抢劫。孙某以暴力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而且强奸妇女多人。孙某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孙某于2009年9月2日实施的强奸行为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孙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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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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