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0月31日讯(记者 韦丽丽) 10月31日,地球人口达到70亿了!当天,记者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10年间本市常住人口增长122万人,2015年常住人口将突破930万人。据统计,岛城实施计划生育后,30年来全市少出生570万人,目前平均家庭规模由1978年的4.07人降低到2010年的2.79人。据介绍,按照规定,今年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将罚款15万元到20万元。
“岛城人口的自然变动主要有五个阶段。”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第一个阶段是1949年到1957年,这一阶段,本市对人口出生未加控制,一度甚至鼓励生育,这也成了青岛市人口出生的第一次高峰。在1958年到1962年,由于“大跃进”和国民经济发生困难,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年均仅自然增长2万余人。在第三个阶段,也就是1963年到1970年,成为青岛市人口自然增长的第二个高峰,不过由于1966年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口的生育和自然增长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第三个生育高峰是在1971年到1985年。”据介绍,尽管出现了第三个生育高峰,但由于提倡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人口生育率和自然增长率都明显降低。从1986年到1990年,本市进入人口正常发展时期,无论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均步入平稳状态,计划生育、人口控制工作亦趋向成熟。
据介绍,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情况来看,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全市常住人口为871.51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9.42万人相比,10年共增加122.09万人,预计2015年常住人口将突破930万,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可能达到1200万。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施计划生育有效地遏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全市合法生育率由1978年的86.95%提高到2010年的97.9%,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8年的9.44‰,下降到2010年的1.0‰,平均家庭规模由1978年的4.07人降低到2010年的2.79人。
“根据当年的生育率计算,这三十年来本市累计少生570万人,这就节约社会抚养成本2280多亿元,从而有效地增加了社会积累,减少了能源消耗,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本市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
市内四区
超生二胎最少罚15万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以县级人民政府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并按该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规定,今年市内四区的市民如果超生二胎的话最少罚款近15万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每个区市的人均收入不一样,拿市内四区来说,今年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青岛市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98元为基数计算,应对夫妻双方共征收社会抚养费最低为149988元 ,最高可处罚199984元。
据介绍,违法生育人员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将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对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人员,计生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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