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实验小学正门附近张贴着很多辅导班广告,其中不少都存在小饭桌业务。
近日,山东发布《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小饭桌终于有了“管家”。11月11日,记者获悉,青岛市食药监局已就该办法制定了具体实施措施,开办小饭桌必须具备独立厨房 、设有消毒设施 、健康证等基本条件,日常经营必须满足生熟分开、分餐制等要求,每学期开学前15日内还要领取登记表并接受检查。
饮食安全无人监管 学生小饭桌作为一种特有的业态存在着,并为中小学生提供校外餐饮等服务。11月10日,记者走访市南、李沧等多所小学发现,几乎每个学校外面都有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的场所。记者数了一下,李沧区实验小学附近为学生们提供午、晚餐的小饭桌就有十三四家之多。但记者了解到,这些小饭桌多数都是家庭式的,几乎都没有任何证件。
小饭桌虽然关系到孩子的饮食安全,却始终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处境。因为小饭桌不是教育机构,教育部门没法管;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也不在工商管理范围内。据了解 ,2009年,民政部门也曾出台政策,要求小饭桌在民政部门登记,但现在民政部门也称不属自己管理。
要办小饭桌满足7条件 据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柏建超介绍,学生小饭桌这种无准入门槛的局面将很快结束,市食药监局已经根据《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从业要求等进行了细化。据了解 ,此次纳入食药监局管理的小饭桌是指专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的校外餐饮服务活动。以后要在岛城办小饭桌必须得符合七个基本条件。
第一,要有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第二,食品加工场所与就餐场所应分别设置;第三,加工场所有上下水设施,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并设学生洗手设施;第四,设有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第五,加工场所地面应使用不透水、不宜积垢、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墙壁有1.5米以上瓷砖制成的墙裙,天花板采用防霉、防水材料涂覆,设有防蝇防尘设施;第六,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第七,有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置等制度。
日常经营也有具体要求 除规定了基本开办条件外,市食药监局还对学生小饭桌的日常经营提出了要求。“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要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消毒;给学生供餐一律实行分餐制,餐具、饮具每餐前必须要进行清洗、消毒,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柏建超说,像凉拌菜等高风险产品也不得经营,隔餐的剩余食品、未经烧熟煮熟的食品,以及《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都不得使用和提供。
据了解,为确保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将对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备案但并不颁发卫生许可证。据了解,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在每学期开学前15日内要到所在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取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每个学期重新办理一次。在开办者提供登记材料后,食药监管部门将在5日内委派两名以上的监管人员到小饭桌开办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符合开办条件的由检查人员在登记表填写检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填写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链接 下学期起公示小饭桌 据了解,小饭桌管理的具体实施措施将于近日出台并实施,从下个学期开始,学生家长就可以留意学校门外的公示,为孩子选择一个正规的小饭桌。
为了鼓励开办者积极配合管理,也为了方便学生家长进行选择,柏建超告诉记者,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饭桌进行登记后,每个学期开学前,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协调教育部门在各中小学校门外的醒目位置,公告学校周边登记的学生小饭桌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登记后擅自改变登记条件或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小饭桌将取消其登记资格,我们还将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周边学校公告,包括开办者姓名、地址等情况。”
“在具体措施公布实施后,我们将尽快组织摸底调查,下个学期就可以对小饭桌进行公示了。家长可以多加留意,经过公示合格的小饭桌都是符合条件、检查过关的,家长们应尽量让孩子到这样的场所就餐。”柏建超说。
文/图 记者 陈美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