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体检程序也要“体检”

2011-11-14 08: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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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梁江涛  

    如果不是在体检中被检出意外的结果,宋江明如今也许已经成为山西省长治市环保局的一名公务员了。但命运跟这个27岁的小伙子开了一个玩笑。因为体检的一项指标被检出低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获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三项第一的宋江明被刷了下去。然而,宋江明随后在3家医院的4次体检结果均显示,此前参加公务员招录体检出现问题的那项指标每次都达标。究竟是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还是另有隐情?宋江明至今搞不明白。(10月9日《中国青年报》)  

    仔细读了读新闻,笔者认为,此事有三大悬疑:第一,体检不合格本应有书面通知给考生,为什么要让宋江明面见人社局副局长?第二,为什么下午才出复检结果,上午宋江明就被告知为“身体不适合做公务员”?副局长赵波称“可以从事其他的工作……有什么事情还可以找我”以及“不要告诉父母,你要勇于承担”到底有着怎样的潜台词?第三,为什么宋江明提出复印体检报告却被要求“承诺不拿体检报告做文章”?为什么人社局长竟敢于以“即使体检过了,我也要让你政审不过”相威胁?为什么山西省招考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都回应“长治的事,管不了”?

  面对这一连串的问号,也许旋即被补录的那名公务员能依稀给出部分答案。既然宋江明本人对复检有异议,既然他已拿出四次重新复检的化验单,招考方为何还要立即补录他人?是招录岗位急于用人还是另有隐情?从“捡漏者”的条件来看,其并不符合招考专业的要求,这其中有无暗箱操作的可能?

  公务员考试被许多人认为是最公平的考试,但是,宋江明“三项成绩第一”仍被刷掉的现实告诉我们,公考的公平和公正还需要公开的程序来支撑。尤其是在过五关斩六将之后的体检环节,不仅应做到将体检报告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者申明原委,而且要有救济渠道,当考生对体检环节的任何一个细节持有异议时,应通过第三方予以鉴定。就是说,复检不应由招录方单独组织,而是应该委托医疗鉴定机构介入,出据权威性医学证明。对宋江明这一个案,当务之急是上级相关监督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对体检和补录环节以及与此相关的官员进行逐一“体检”,将其中可能存在的“萝卜招考”拔出来,问责到底、问责到人,还宋江明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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