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小饭桌开办人开始登记 经检查合格后转正

2011-11-22 00:1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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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经营凉拌菜、生食海鲜等高风险食品;从业人员有咳嗽、发热等症状时,要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开办者每学期开始要到区、市食药监部门登记并进行公示……市食药监局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学生小饭桌学期登记公示制度。即日起,学生小饭桌开办人即可到所在辖区的食药监部门登记并接受检查,合格后“转正”。

    小饭桌管理责任明确

    学生小饭桌一直是政府部门管理的盲区,既没有审批办证,也无人监管,也一直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危险地带。为了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让孩子们在现有学校食堂配备较少的情况下,吃上放心饭,本市下发针对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市,镇、街道办事处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将学生小饭桌纳入监管范围,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承担辖区内学生小饭桌的登记和餐饮监管的具体工作。

    凉拌菜、隔餐饭不能有

    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学生小饭桌要有独立的厨房,加工经营面积要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加工场所有上下水设施,用水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并设有学生洗手设施;设有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并有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置等制度。

    学生小饭桌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学生供餐一律实行分餐制;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不得经营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学生小饭桌开办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关,定期检查贮存的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登记检查后要公示

    《实施意见》要求,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在每学期开学15日前要到所在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取《学生小饭桌登记表》;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按照登记表所列登记材料目录如实向所在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经镇、办事处或社区、村委会盖章同意),并与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收到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提交的登记材料后5日内委派二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到学生小饭桌开办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据了解 ,本市从11月17日文件下发当天就开始调查摸底工作,“现在就可以办理登记、检查等,按照进度下学期就能公示出来”,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每学期开学前,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公告学校周边登记的学生小饭桌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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