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最低面积标准缺失 市民齐投诉"群租"扰民

2011-11-25 03:2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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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1月24日讯(记者 王爱科) 24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陈立新副局长做客“在线问政”栏目,本来是针对“国土资源综合管理”方面的专项访谈,没想到近八8成网民反映的是小区内“群租”扰民问题。

    “楼上有套房子被房东租给了几十个人,我怀孕的大半年,被炒得睡不着觉,投诉过好多次了,现在孩子都生了,群租问题还没解决。”24日下午,一名市民无奈地说,就因为没有出台租赁最低面积标准,群租问题就一直无法治理吗?

    “群租是指出租房屋内,居住的人数超出了正常居住的人口比例,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公司为员工租房或者自发的多人合租房。”陈立新副局长说,在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本市尚未出台“最低租住面积标准”,而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恰恰需要这个标准来界定出租房是否属于群租行为。不过,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在报批房屋租赁法规及最低租住标准,待出台后将依法进行处理。

    据租赁中心工作人员调查,截至目前,已有百余户出租户接到了违规出租限期整改通知书,但逾期没有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最近一段时间群租问题倍受广大市民关注,群租产生的问题很多,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陈立新副局长说,群租不但会给出租房屋的居住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最直接的是对邻居生活和小区环境带来影响。对于群租问题,市民可通过网上举报平台(http://i.hiao.com/hd/index170.html)投诉,或拨打电话83662678、83662687进行举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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