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面对"证明"非常无奈。
半岛都市报12月1日讯(记者 韩小伟) 今年7月份,年仅23岁的巨野小伙小刘干活时摔伤,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却丧失了行走能力,还摘除了两块颅骨。目前小刘伤势严重且尚未痊愈,公司相关负责人却和小刘不识字的父亲签了一纸证明:说一次性支付2万元就不管了。
小伙干活摔下颅骨骨折
12月1日,记者在平原路上一家小旅馆内,见到了小刘,他的两侧太阳穴位置凹陷严重,坐在床上动弹不得,“开颅手术摘除了两块颅骨。”他说,由于颈骨骨折损伤神经,他无法站立,双手拿不起东西,头还经常疼。来自巨野的小刘刚刚23岁 ,在一家名为祥瑞达的广告公司打工,主要工作是带领几名工人搭建临时会议棚、广告架等。7月27日下午,在胶南一处工地 ,小刘搭建会议棚时不慎从2.5米高处摔下,当场摔昏,随后他被送到了胶南一家医院救治,检查发现颅内血肿、颅骨骨折等,进行了开颅手术。
公司签“证明”不管了
小刘说,按照计划,他要在年底回家订婚,但受了伤后顾不上了。在胶南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小刘转院到青医附院做了颈椎手术,8月中旬,父亲带着他回了巨野老家。“在青岛的治疗一直是公司给付钱,花了12万元。我回到家也花了3万元。”小刘说,在家治疗花费多数都是自己出的钱,因为公司“不管了”。
小刘说,单位一直负责处理此事的宗女士和他爸爸签了一张证明,说是再给2万,别的什么都不管了。回到巨野后小刘才见到这张证明书。记者在这张证明书上还看到有一段手写的字迹,内容是小刘父亲不识字,由小刘的姐夫代签字为证,这段文字的落款是宗女士。
再讨后续治疗费遭拒绝
“我爸都不识字,他稀里糊涂地就签了。”小刘说。随后记者采访了小刘的父亲刘先生,他说宗女士告诉他公司不再付医药费,也不允许小刘继续住院,让他带小刘回家治疗,“我觉得这些钱不够用,她说嫌少连这些也不给了。”有2万元总比没有要好,于是刘先生同意签证明书。小刘告诉记者,当时他已经清醒,住在普通病房内,对此事却毫不知情。
11月22日,小刘和父亲来到青岛。“我的头还要做手术,补上颅骨,这些要花不少钱,医生说可能需要2年时间才能站起来。”小刘说,想到这些费用,他多次拨打宗女士的电话均遭拒绝。12月1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宗女士的电话,她表示刚从外地回来,具体情况并不了解,需要进一步落实。截稿前记者再次拨打了电话,她表示有事不方便说,就挂断了电话。
严重损害员工利益可起诉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他表示签证明书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利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同时,小刘23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要签证明书也要和当事人签,他父亲不识字不能签,小刘也没授权他的姐夫签。因此该证明书是无效的,单律师表示小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证明书,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