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男"12天被抢三次? 小伙谎报警情骗钱花

2011-12-07 05: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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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的娄某正在接受询问。



    “晚上7点在胜利桥上,遭两人飞车抢劫!”11月5日晚,这起报警引起了警方高度重视,四方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民警在大量调查后发现,报案人所描述的摩托车和劫匪 ,在调查的情况中连稍微沾边的都没有。而进一步调查结果显示,报案人竟在12天里有三次被“抢劫”的报案记录。这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经过大量调查,洛阳路派出所民警在12月5日下午找到了在黄岛打工的报案人娄某,真相被揭开。

“胜利桥上被抢包,抢包人骑摩托跑了”

    “我的包在胜利桥上被人抢了,抢包的人骑摩托车跑了!”11日5日晚8时30分许,一名年轻男子跑进洛阳路派出所报案。自称被抢的男子娄某称,当晚7时许,他走到四流南路北端的胜利桥上时,身后突然跑过来一名男子,一把把他的单肩挎包抢了,随后一辆红色摩托车将抢包的男子接走。

    娄某称,包里有现金920元钱,还有一部价值960元的手机,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实施抢劫的男子身高在1.68米左右,还戴了一个白色的长檐帽子,上身穿白色夹克,下身穿深色牛仔裤。

    由于娄某自称身无分文,也没吃饭,在青岛没朋友也没有工作。民警随后给娄某买了晚饭,在做完笔录后将其送到救助站,由救助站安排其返回甘肃老家。

不仅“嫌犯”凭空消失,报案人也没了影

    安顿好娄某之后,四方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展开侦查。一路民警调取事发地点周边监控,从中排查犯罪嫌疑人的去向;另一路民警则是以案发地点为中心,对周边居民和商户进行走访。然而民警在调取了沿线80多处、总时长90个小时监控录像反复调查后发现,全部的视频资料中,根本没有出现过“红色摩托车”和“嫌犯”踪迹。案发地点周边的居民和商户也表示,没见过相关的嫌疑人。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民警准备再找娄某了解一些情况。然而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准备给娄某买车票送其回家时,遭到娄某的拒绝。他不听劝说从救助站离开,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其去向。

小伙没工作,谎报警情骗吃骗喝骗钱花

    专案组民警进行串并案侦查时发现:10月25日下午5时30分许,娄某在城阳区报案称遭遇抢劫,一名男子从其背后将他的包抢走,包里有900元钱以及手机、身份证等财物,嫌犯大约1.7米高,体态中等。娄某自称身分无文,民警给他买了饭并留住在派出所,次日送其到劳务市场找工作;10月28日晚10时30分许,娄某再次在城阳区报案称遭遇抢劫,这次是在一处公交车站内,被抢走的包里有现金920元,以及手机、银行卡等。娄某同样称没钱吃饭,民警给其买了饭后,给其30元钱路费回黄岛。时隔大约一周,娄某来到洛阳路派出所报案。

    这三次抢劫报案时间极为相近,前后不过 12天,经历 、损失都出奇地相近,就连被抢的手机都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根据分析,娄某极有可能是在谎报警情。

    经过大量排查和走访查找,12月5日,洛阳路派出所民警终于在黄岛一家工厂找到了娄某。这三次抢劫案竟然都是他编出来的。6日在洛阳路派出所,娄某告诉记者,他以前在黄岛批发雪糕,现在是淡季就来青岛找工作。由于平时喜欢上网,挣的钱很快就花完了。他曾找过一些工作,但都被拒之门外 。后来他想到报案称被抢,拿到民警资助的钱后,继续边流浪 、边找工作。一旦没有钱了,就报假案。

    由于娄某谎报警情,被四方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提醒谎报警情可追究刑责

    警方提醒,在遇到突发事件、遭到侵害或是需要帮助的时候,报警时一定要如实、客观地表述情况。虚报和夸大事实会严重干扰警方的正常工作,造成警力浪费。谎报警情的,可处以警告、罚款 、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图 记者 刘鹏本报通讯员 董冬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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