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旅游局: 网上团购旅游新规明年实施

2011-12-10 02: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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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 12月9日讯(记者 连茂明) 自明年1月1日起,市民网上团购旅游有保障了。近日,青岛市旅游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旅行社开展网上团购业务的通知》,有效期五年,为旅行社网购业务戴上“金箍”。新规要求旅行社在网站必须公示15条内容,不得将容易引起误解的服务在网站公示。

  对于15条公示内容,新规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具体包括: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行程中服务安排及标准;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者应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另付费的项目及价格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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