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9日讯(记者高丽 通讯员 梁佳 王丽娟) 戚某今年49岁,1994年,他在四方区登记注册了一家商品经营部销售小商品,小店还是某品牌大桶水的送水站。因为生意需要,戚某借了不少钱,眼瞅着外债越来越多,戚某整天想着怎么弄钱花。
后来,戚某结识了附近一家商贸公司的老板杨女士。戚某伪造了一份假合同,找到了杨女士,称自己和饮品公司有供货业务,但资金不够,需要同杨女士合作。杨女士被戚某糊弄住,当即签订了饮水机合作经营合同。
就这样,戚某一共给杨女士打了五张欠条,累计达13万余元。后来杨女士拿着合同到饮品公司询问,才发觉这是一场骗局,杨女士立即报案。
2003年9月,戚某听说杨女士已经报案,立即逃跑。今年8月5日,根据知情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在城阳区一家工厂的传达室内将戚某抓获。戚某说,他没跑远,一直待在青岛,2008年的时候,他躲到城阳区一家工业有限公司找到了一份保安的工作。
近日,四方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戚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戚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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