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交费被意外划到别的保单 顾客被罚滞纳金

2011-12-15 00:2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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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9月20日,薛女士从一保险公司买了份保险,每年交634.7元 ,每三年就可以拿到1000元 ,还有一部分意外伤害补偿。两个月后,她又给儿子买了一份同样的保险。两张保单交费日期相隔很近,一个是9月20日,一个是11月25日,宽限期(交费到期后,在随后两个月内交钱,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各有两个月。“我办理了一张存折,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直接在存折上划钱,但是他们也没有给过发票。”薛女士两张保单交费都是通过一张存折。

  十几年了,薛女士说自己都是在宽限期内交钱,一直没有出过问题,但今年却出了问题。“今年11月17日的时候,我存上650块钱交第一份保单的钱,虽然过了交费日期,但还在宽限期内,应该是没问题的。11月18日我就看见存折上的钱被划走了,但是交的是第二份保单的钱,明显是他们划错了。12月6日,我去问我存的是第一份保单的钱为什么要划到第二份保单上,被告知是因为第一份保单的钱没有交,需要交纳3.8元的滞纳金,但这不是我的错,怎么让我交滞纳金?”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该保险公司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韩先生,韩先生告诉记者,“银行扣费一般都是在交费日期之前扣的,宽限期内存上的钱也会扣,但是并不是说系统每天都会扣钱,过了划钱那一天,它可能就自动认为你没有交钱。而薛女士第二张保单的交费日期正好快来了,就扣到第二张保单上了,所以第一张保单就产生了违约金。但我们最终还是给她免除了违约金。”

  孙先生坦言,系统升级也会存在这样的误会,对于为何没有给发票的问题,孙先生坦言,因为业务员流动太大,包括家庭地址或是电话变更都会导致这样的问题,“我们也在不断完善方案,尽量帮助消费者去解决这一类问题。”记者 林晶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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