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温度只有13℃ 热力公司让用户交50%暖气费

2011-12-23 01:1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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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 22日 ,家住洮南路的林女士向记者反映,去年家里的暖气一直不达标,热力公司上门测温显示也只有13℃,因此她没交去年的供暖费。2011年,供暖系统进行改造后,家里暖气热了,林女士便去交今年的供暖费,但热力公司要求她补交去年一半的费用。林女士觉得不满意,“去年这暖气一点也不热,温度长期达不到14℃,为什么还要我按50%交供暖费呢?”

  12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林女士的家中。“家里两组暖气片,一组直接是凉的,另一组只有上半部分热,下边的没温度。”林女士告诉记者,“热力公司来我家测过温度,这是2010年12月31日的测温记录,上面显示温度为13℃。按照规定,低于14℃的,应该全额退费。”林女士说,自从2010年12月 31日测温后,热力公司就没再测过温。

  记者查阅《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得知,“经测温,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依据这一规定,如果热力公司只上门测过一次温度,就意味着到供热结束时,家里温度一直未达标,因此,理应退还这期间的热费。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让林女士现场拨打了换热站站长的电话,但对方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解释,“这件事情我了解,等下个周给你解决。”这取暖费究竟怎么交,本报将继续关注。实习生 姜仲音 记者 李伟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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