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发布跨年消费提醒:购物小心折扣陷阱

2012-01-01 05: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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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一放假,吃喝玩乐各种跨年消费不亦乐乎,但同时也要小心商家打折这个“美丽的陷阱”晃了眼。2011年12月31日,工商部门发布了消费警示,揭露商家在节日期间折扣下暗藏的四大陷阱。

    市民赵女士投诉称,她在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一款数码相机,标价牌上标示“原价1499元,现价899元”,相当于打六折。但次日她发现同事有一款与其型号相同的数码相机,几个月前同样在该超市购买,价格竟然为819元。“打折”越打价越高,这让赵女士很郁闷。

    工商部门称 ,“虚假打折”是一些商家惯用的促销手段,消费者买东西一定要“货比三家”,当发现“虚假打折”行为时要注意搜集并保留相关证据。

    市民李女士在某鞋店购买了一双价值300多元的女鞋,穿了不到一星期,鞋就开了胶。在要求店方退货时,李女士被告知所买的皮鞋属于“特价处理品”,按规定不予“三包”。工商部门接到李女士投诉后认为“特价品”并不等同于“处理品”,因此商家应履行“三包”责任。最终店方同意为李女士换货。

    市民王先生来到某电脑城组装配置了一台电脑,可当付款后领取赠品时却被告知,部分品牌的组件不参与此次活动,因此王先生所组装的电脑剩余价值不足活动要求,不能领取赠品。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对于商家的促销活动一定要认真留心,消费前向商家了解活动的相关规定,避免被“隐性门槛”绊住。

    市民孙女士在一家商场外摆的“中外名牌运动服特价展销会”看到,有许多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运动服装,只要“成本价”,孙女士一下买了5件。回家后,女儿却发现衣服都是仿冒产品,质量很差。孙女士回去退货时,“展销会”早已无影无踪。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特卖会、展销会购物 ,要看清商品的厂址厂名 、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食品的,还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名牌商品的,必要时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品牌授权书以验明“正身”,确保自己买到货真价实的“特卖品”。

    最后,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节前消费要理性,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进行申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王媛 本报通讯员 苏蕾

■链接

市消保委电话改为96009315

    本报2011年12月31日讯(记者 王媛) 元旦消费遇到纠纷,免不了要向消保委投诉。2011年12月31日,记者从青岛市消保委获得消息,自2012年1月1日起,青岛市消保委消费投诉中心号码由10109315更改为96009315,市民求助要拨打新号码。

    据青岛市消保委透露,由于通讯公司方面的原因,原来的投诉电话10109315弃用,新开设的投诉咨询热线为96009315。由此,市民遇到消费纠纷,有三个号码可以寻求帮助,分别是工商局12315电话投诉,工商局短信号码106353212315,消保委96009315电话投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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