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那么岛城超市对于临期食品是否向消费者做出了提示呢?
2月6日上午,记者相继走访了佳世客等香港中路的三家超市,均未见有临近过期的醒目提示或者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恰恰相反,临过期食品往往成为了超市促销的主力军。
在佳世客乳制品区域,记者注意到,在一些捆绑促销的商品中,生产日期露在外面的商品大部分比较“新鲜”,而搭售的另一些商品的生产日期则被藏在里面,消费者基本看不到。
而不少市民在选购食品时,往往忽略了附赠食品的生产日期。正在购物的李先生打算买一箱促销牛奶,印在包装箱上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1月29日,粘在包装箱外的四袋赠送牛奶的生产日期都被隐藏在里面,要看的话就得撕开胶带。在记者的建议下,李先生撕开胶带一看,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18日。“我以为会是一样的生产日期呢,不过也正常,赠送的嘛!哪儿有好的。”李先生说,“他们把这些送的牛奶粘成这样,谁能看到生产日期啊。”
市民赵女士说,如果超市能提示一下快要过期的食品,即使加入促销活动作为赠品也能理解,消费者买回去之后,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应该先吃哪些,后吃哪些,避免浪费。记者 魏相相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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