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500用户未交采暖费 部分采暖户收到律师函

2012-02-15 01:1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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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期过后,一份热电公司委托律师函对某些采暖用户来说已不足为奇。“去年的采暖费用,还有用户现在才到公司进行交纳的。”2月14日,记者采访时,热电集团宣传科逄科长说。

  2月14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开源集团、金湖热力公司、热电集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三家热力公司共涉及采暖用户35万,截止到目前,尚未交纳采暖费的用户有2500户左右,其中开源集团已向用户下发律师函,以催促用户及时交纳采暖费用,减少供热损失。

  据开源集团东部热力公司客户服务部鲍主任介绍,有些用户不是不交纳采暖费,而是没有接到通知。鲍主任说,“公司每年都会贴律师函,而后才会有用户陆陆续续联系公司交纳采暖费。”

  “贴委托律师函进行采暖费催交,我们公司去年实行过,效果还是可以的 。住户接到通知后会到公司交纳,”金湖热力公司生产部罗主任说,“下发律师函也将是我们下一步的举措。”据金湖热力公司财务部公布的数字,获知公司涉及采暖用户10000多户,平均年损失四五十万元,用户欠交采暖费有主客观原因,电热公司在供热亏损的无奈之下,对下发律师函这行为持较为乐观的态度。

  热电集团宣传科逄科长说,“在联系到用户后,大多会主动交费的 ,就会有用户主动陆陆续续联系公司交纳。我们公司属于品牌经营,采暖用户多达30万户,每年交纳采暖费高达99%以上,亏损相对较少,大约有2000户左右没有交费。”

  通过采访三家电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大部分用户采用单管循环系统 ,因其安装在管道户内,公司对常年不在青的住户无法入户关闭热源,单管循环系统不利于操作从而造成供暖浪费;有些住户常年在外,却未办理停暖手续或因为公司无法联系到住户进行及时交纳,导致交费延迟、亏欠;当然也不排除用户不主动交费的情况。

  对此,开源集团鲍主任回应,公司已采取了相关的解决方案。对于不交纳采暖费的用户,电热公司主要采取贴催费通知 、打电话催交、工作人员上门催交等措施与采暖用户进行协调沟通 。对东部新开发区用户采取双管新系统 ,即使用户不在,也可以通过小区及时关掉阀门减少不必要的供暖浪费。“如果调查得知用户恶意不交纳采暖费用,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用户。”开源集团东部热力公司客户服务部鲍主任说。记者 寇峰 实习生 管晓萌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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