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18日讯(通讯员张敏 陆方熙 记者 鲍福玉) 90后男青年刘某未成年时就因盗窃被判处缓刑,可他却不思悔改,在缓刑期内疯狂作案达到32次。2月18日,记者了解到,刘某已经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夺、盗窃罪批准逮捕。
据介绍,刘某是一个90后青年,平时在胶州市内从事电动三轮车出租,但他却不安于现状,学会了偷盗摩托车。2009年,刘某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法庭考虑到刘某尚未成年,就对其实行缓期两年执行。但是刘某却不思悔改,在缓刑期内还是疯狂抢夺、盗窃。
他经常骑着摩托车“单枪匹马”等候在胶州市几个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路段,伺机抢夺他人手提包。还经常流窜到胶州市周边县市偷盗摩托车,然后再骑回胶州卖掉。抢手提包、盗窃摩托车屡屡得手,让刘某更加大胆。在一次抢夺一女士手提包后,发现其中有现金和手机,刘某就将这部手机送给了朋友徐某。后来公安机关根据这部手机顺藤摸瓜将刘某抓获。据刘某交代,缓刑期内他先后抢夺手提包11次、盗窃摩托车21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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