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名市民参与供热效果调查 三成多表示不满意

2012-04-05 11:0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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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岛城2011~ 2012年度集中供热也将结束,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到4月5日24时,历时141天的供暖便画上句号。作为全省停热最晚的城市,岛城这个采暖季的供暖质量如何?3月底,本报专门联合青岛搜房网做了一次调查,从420位市民提交的问卷结果来看,九成市民表示温度长期达标,近七成表示对整个供暖季满意。

    3月28日到30日,本报联合青岛搜房网开展供热调查,记者把“今冬供热您家温度达到18℃了吗?”这个问题放在首位。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一直达标的占35.71% 、绝大部分时间达标的占 38.10% 、偶尔不达标的占16.67% 、长期低于18℃的只有9.52%,这意味着9成用热户供热温度长期达标。在回答“对今冬供暖效果是否满意”时,有66.67%的受访者表示满意。在对供暖效果不满的原因调查中,室温不达标占了48.57%。

    此次供热调查中,测温结果成了用热户关注的重点。面对“测温结果是否满意”这一问题时,有70.37% 的受访者表示并不满意,另外29.63% 的用户表示满意。当问及对测温结果存在异议的原因时,“测温时间不妥当”占了44% ;“与自家测量的温度有差距”占了40% ,“多次申请但总被拖延”占了16%。

    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测温结果备受“争议”。去年,记者曾经以居民身份向市南区一家热力公司申请测温,服务人员说可以去测,但需要排队,具体时间不好定。

    此外,申请供热参与率也牵动着用热户的神经。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申请供热的居民用户以单元为单位,参与率必须达到60% 才可供热。也正因为此规定,有不少小区因参与率不达标,无法享受供热。在调查中,59.52% 的受访者认为申请供热参与率“不应卡得太死”;有33.33%的市民认为可适当下调;只有7.14%的人坚持“按规定执行”。

    据记者了解,从去年开始坊间就有传言,称相关部门会考虑修改《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但是否会对参与率作出调整,目前还不得而知。

    3月26日,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单强炜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老城区至今仍有200万平方米没供热。“2012年要再建90座换热站,其中老城区就有30多座。”单强炜说,今年将建设供热管网410公里,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将达900万平方米,基本解决老城区供热问题。

    目前,老城区部分供热工程已有了动工时间表,如台东威海路片区供热工程4月份开工。据了解,今年市热电集团将在威海路东、西两个片区规划施工供热。分别是:威海路以东片区,范围大体以威海路、大成路、台东一路、台东八路为界,这块片区约有3500余住户,供热面积17万平方米;威海路以西片区,范围大体以威海路、顺兴路、长春路、台东一路为界,这块片区约有3000余住户,供热面积有18万平方米。

    4月4日,记者从市市政公用局获悉,2011年本市先后投入10.5亿元发展供热设施,新增用热户10万户,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7%,是本市实施集中供热以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一年。

    提醒

    4月4日,市供热办提醒广大用热户,停热后,管道设施容易出现跑冒滴漏情况。

    停热后,用户如果需要变更用热人、用热面积、用热量以及其他用热登记事项,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居民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 4月15日至10月10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4月5日24时停热后,本采暖季室温不达标的用户可联系所属的供热企业办理退费手续。退费的标准有三个档次: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供热费的 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费50% ;供热温度低于14℃全额退费。供热单位应在采暖期结束后、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办理退费。记者 尚青龙  李伟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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