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一路11号,是一座非常普通的居民楼,在它旁边的一块空地上,有个地窖。它的“主人”名叫朱克儒,14年前,他自己动手在垃圾堆上砌出个地窖养花;14年后的这个3月,他却要面临违法建筑的清理。73岁的他先是忐忑,后是不舍,最终笑了……
今年73岁的朱克儒,出生于山东淄博,退休后便居住在辛家庄四小区。自从1998年告别工作岗位,老朱的生活便和一处空地紧紧联系在一起,更确切地说,是垃圾堆上的一个地窖和小屋。
14年前,逍遥一路11号居民楼旁边,没有硬化的道路,一条没人管理的无水沟渠,静静地躺在那里。那一年,59岁的朱克儒从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生活无忧无虑的他,决心“改造”一下周围的环境——借着沟渠的深度,他花费近一个月的时间,自己找来砖块、石头,砌出了一个地窖,并养起了花儿:吊兰、芦荟、牡丹、耐冬、海棠,近10平方米的空间里绿意盎然。
老朱说,地窖所在的位置,以前就像个垃圾场,建筑、生活垃圾,都散落在空地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朱的地窖在周围有了名气。不久后,老朱在地窖旁搭建了一个小屋,附近的老年人开始拿着马扎,坐在小屋里喝茶、下棋、聊天。天气晴好的时候,老人们还能看到盛开的鲜花。
老朱说,他“改变”了这片垃圾地,把这里变成了老人们休闲的“乐园”。在他眼里,挖地窖养花,始终是件改善环境的好事。
然而,老朱没有意识到:不论地窖还是小屋,都属于违法建筑。今年3月初,那片空地上的地窖、小屋,因为有人投诉属违法建筑,也被列入了整治的名单。
朱克儒听到消息后,有点担心了:小屋会不会被拆掉?而老朱最关心的是,地窖是不是要被填平?因为这14年以来,那个地窖耗费了他太多的心血,用他老伴的话说,“每天除了睡觉,其余时间都在照料这个地窖”。老朱说,自己不图任何东西,地窖就相当于是个“植物医院”,而他成了邻居眼里的“花草医生”。
然而,不管老朱心中如何忐忑,不管他对地窖、小屋的感情有多深,违法建筑的定性是铁的事实,居委会的盖主任开始做老朱的思想工作。坦诚、不舍、同意,是盖主任对老朱态度的总结。“老朱肯定不希望拆掉地窖和小屋,我就告诉他小屋必须拆掉。”
今年3月底,经过紧张的施工改造,老朱地窖所在的那片“垃圾场”,摇身一变成了小花园。新建的凉亭、硬化的路面、没有了乱七八糟的垃圾,一切都变得干净起来。虽然小屋被拆掉了,但让老朱最开心的是,地窖被花坛包围了起来。
4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改造完毕的小广场,老朱正在打理着他的地下花圃。这个高约1.8米,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的地窖里,摆放着各种鲜花,杜鹃花、君子兰开得正欢。老朱的脸上,看不到丝毫因拆违带来的不悦。“屋子虽被拆了,但居委会给建了个凉亭,比我的小屋好多了。”老朱笑着说,这次环境整治行动后,他可以光明正大地照料地下花圃了。不用再担心别人说违法建筑,老朱心里踏实了许多。
看着改造完的小广场,漳州路社区的盖主任也坦言,这次看似普通的拆违工作,更多的是彰显了人性化的一面。老朱心里没有留下“疙瘩”,而保留花圃也符合居民的想法。
文/图 记者 李伟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