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女孩小刘,是城阳某公司的出纳。4月中旬,她去汇报工作时,无意间听到经理对自己不满。由于担心自己被裁,她决定报复经理,取出了5万元的员工工资,一走了之。5月2日,她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
2010年10月初,小刘(女,22岁)跟随父母从吉林举家迁往青岛,在此之前父母的双双失业让这个家庭感到举步维艰。2011年10月初,小刘通过网上应聘的方式来到城阳的这家企业工作,仅有初中财会文凭的小刘很珍惜这难得的工作机会,边干边学、勤勤恳恳。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小刘趁快下班的时候准备到经理办公室汇报汇报工作,在经理办公室门口发现屋内有人,就站在门口等着,无意间听到经理在和另一人发着牢骚,大致的意思是近期公司业绩不景气,却还要雇那么多人,其中就提到了小刘的名字。
小刘忐忑地回到自己办公室,但想到经理背后的批评,越想越觉得生气,她忽然冒出一个报复的想法:第二天小刘去银行支取工人工资时,将预支出的近五万元工资款,还有一些平时放在她这的流动现金,藏入怀中一走了之。
公司发现后随即报了警,民警发现小刘来公司前,曾在另一家工艺品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于是通过工艺品公司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找到了小刘暂住在城阳的父母,其父母说几天前的晚上小刘匆匆返回家中,扔下一沓钱就说自己急着出差,没等问出什么,就急急收拾些东西出了门。
民警询问到小刘去处后,5月2日清晨,当小刘一下火车,就将其抓获。原来小刘拿着这笔前出去疯玩了一阵。目前她因职务侵占已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王磊 通讯员 栾云海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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