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网民在微博上提出供电企业存在免费用电的质疑,广东电网公司作出正式回应:电网企业没有员工享受福利电或免费电的情况,如存在用电不缴费行为,则属于偷窃电行为,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偷电、窃电行为。
5月1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阶梯电价听证会参加人韩志鹏发微博称“电力人用电不用钱?连日来网友纷纷向我报料 。虽然有些匪夷所思,但还是请省物价局深入调查,列入成本监审,并向社会公开信息,以正视听。”此微博一出,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反映情况。微博网友“IntoRain”表示,自己家有个亲戚在电力公司上班,最低级的小职工,2000年的时候每个月250度电以内是不用给钱的。
记者发现,从去年起,网上就不断有网民在微博上提出,电力部门的员工是可以免费用电的 。一名网民甚至称,每一个电力部门的正式员工每个月都有一定的免费用电配额,通常普通员工每个月400千瓦时左右。还有网友举例称,一朋友他老婆是电力局的,他家就是免费用电的。
对此,广东电网公司表示,供电企业员工与其他用户完全一样,用电同样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期足额缴纳电费。据《广州日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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