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岛城楼市不景气,成交量低迷。受此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规模也在下跌。5月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一季度,青岛市共向3917个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9.43亿元,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面积达34.96万平方米。
截至2012年3月底,青岛市共向168658个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01.51亿元,贷款余额 189.60亿元,比年初净增4.41亿元,增长2.38%,季末贷款逾期率为0.003‰,比期初下降0.001‰,达到了历史新低点,资金风险继续得到稳定有效的控制。受房地产市场影响,一季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规模同比下降23.95% 、环比下降17.06% ,但仍处于历史同期单季发放第二高位水平,个贷比率为78.78% ,贷款资金使用率为91% ,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据介绍,根据青岛市的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在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 以上的自筹资金;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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