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不宜听证”是维系垄断利益

2012-05-10 09: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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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北柯

  5月9日,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副主任尹龙就银行收费及高利润等相关话题与网友进行交流。他认为,银行收费不宜搞价格听证会,因为会不利于竞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是应该听证的,这是代表公众利益的,但市场价是不是要举行听证会要看情况。(5月9日中国新闻网)

  “银行收费不宜听证”的论调显然站不住脚,至少有两个要素决定了银行收费应纳入听证体系。一者,银行业是垄断的,而不像这位银监会领导所称的“收费是市场的”。今年4月1日到3日,温家宝总理在广西、福建等地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时明确表示,国内少数几家大银行处于垄断地位,“获得利润太容易了”,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就是要打破垄断。二者,银行收费并不属于“市场上的菜价”。银行收费的本质带有公共属性,与公共利益密不可分,本质上是一种类似于水、电、暖的公共产品。至于当前五花八门的银行收费乱象,并不是市场造成的,恰恰是垄断之下的监管不力、听证程序失守所致。

  将银行收费纳入听证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由银监会、央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并未明确将“听证程序”排除在定价程序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 ,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银行收费价格难道不是“价格”?其公共属性难道可以无视和否认?

  多年来各地银行可以自行“定价”,源于法律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民意参与不够、听证程序缺失。银监会相关官员并非不知道相关规定,但仍公开表示“银行收费不宜听证”,其出发点不过是更好地维护银行业的既得利益。银监部门身为银行的“娘家人”,替银行说说话并不出人意料。只是,这样的“替银行说话”不仅有违客观,对已经积弊难返的银行收费乱象也没有什么正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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