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上午,泊里镇东封村村医封连敏正在按胶南市卫生局的要求用电脑为患者开电子处方。
“镇上一共有65个村卫生室,每个卫生室的处方都要进行审核,现在村卫生室的处方合格率从开始的15% 上升到68% 。”胶南市泊里中心卫生院院长许学兵说。5月10日,记者采访获悉,胶南市民已经早早开始享受医改带来的好处:胶南市16处镇(街道)卫生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就能看病;挂号、诊查、注射费用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村卫生室开了处方,都得经高年资药剂医生“过目”……
56岁村医学会开电子处方 5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胶南市泊里镇东封村卫生室,56岁的村医封连敏正在给病人开处方,很难想象没学过拼音的她却能熟悉地使用电脑打字 。“2009年就开始培训了,想不到这个年纪了还能再学会拼音,以前电脑开关机都不会 ,现在给病人开的都是电子处方,而且还得要镇上卫生院的医生‘审核’。”
封连敏熟练地敲打键盘输入患者的症状,遇到实在拼不出来的字,就用电脑旁的手写电子板。“不会说普通话有些音还是发不准的,你比如“瑞”字,当地人都爱发成“税”的音,所以即使会拼音也打不出来,这时就换成手写电子板。”胶南市农村卫生办公室负责人郭常战告诉记者。随后,封连敏在电脑上给病人开了处方药,并从药物柜台上拿下药品,然后拿起桌子上的扫码枪将药品信息输入。
卫生室基本用药实时监管 “这样是为了把卖出去的药品都记录下来,出库的数量要跟入库的数量吻合才说明医生没有在开药的过程中出现差错,也便于对他们的监督。”郭常战说。记者了解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胶南市卫生局在523种国家和省增补基本药物中,筛选出质优、价廉的288种药物作为村卫生室基本用药,嵌入信息监管系统予以控制。
“本市基层医疗机构所有用药都必须通过网络提报采购计划,由配送企业根据采购计划予以配送,同时其所有药品须通过扫码入库出库后,才能进入信息化管理系统。”郭常战说,形成电子处方才可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从而规范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保证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
“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监管系统,既可对配送企业的药品配送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又可对各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处方内容、药品库存、采购价格、销售价格等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管。”郭常战说。记者 殷萍 本报通讯员 刘鹏
处方,药剂医师要审核
除了电子化无缝隙的监管以外,胶南市卫生局还创新推出了“处方审核”以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多年来,“以药养医”造成的医疗机构抗生素、激素滥用习惯,不仅直接导致药费虚高,而且间接危害群众健康。“我们依托本市区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将‘处方审核’工作机制延伸至乡村医疗机构,有效控制不合理用药。”郭常战介绍。
以泊里镇为例,镇上共有65个村卫生室,101名乡村医生,由于该镇人口较多,仅村卫生室每月开的处方就达18000个。“村医老龄化比较严重,专业化技能水平也不高,往往就凭经验开几个方子,处方开得不合理村民也看不出来。”胶南市泊里中心卫生院药剂科主任阎文校说,“如果病人得了重感冒,医生给他开了药,他吃一天病就好了,你说这事是好事还是坏事。这就存在滥用抗生素、激素等情况,所以‘处方审核’是十分必要的。”
用药不合理会被扣分 据了解,泊里镇的处方审核工作由该镇中心卫生院的四名高年资质药学及临床人员承担,他们除对本单位的用药行为进行处方点评外,还通过信息系统随时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抽查、审核,及时纠正乡村医生开大处方及“两素”乱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
“我们得半月一次对处方进行审核,因为处方数量太多,多的时候我们平均每天每人得审核300~500名村医的处方。”阎文校说,对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审核,发现用药问题就在电脑上给标出来,这样这个处方就会被“扣分”,然后保存下来就能对全镇的处方进行一个系统的统计。
“过后针对用药出现的问题,我们会组织村医进行培训,从去年9月份开始‘处方审核’试行以后,已经进行过7次较大规模的培训,现在村卫生室的处方合格率从开始的15%上升到68%”,抗菌药物使用率由 78% 下降到42%。”胶南市泊里中心卫生院院长许学兵告诉记者。
据悉,胶南市各镇(街道)卫生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通过信息系统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用药处方进行抽样,每半月审查一次,每次抽取的处方量不得低于该村卫生室半月处方量的20%。
参合居民花一元就能看病 胶南市推行一般诊疗费,16处镇卫生院可先住院后付费 今年5月1日起,胶南市参合居民到辖区内的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已经开始享受一般诊疗费政策。参合居民在辖区内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按照每人次10元的标准收取,其中新农合报销90%,个人自付10%。同时,胶南市卫生局还在16处镇(街道)卫生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一般诊疗费即将定点医院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将卫生室现有的挂号费、病历工本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
参合居民在辖区内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按照每人次10元的标准收取,其中新农合报销90%,个人自付10%。到辖区内村卫生室就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按照每人次6元的标准收取,其中新农合报销90%,个人自付10%。参合居民一天内在同一定点医院或卫生室重复就诊的,只允许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同时,对门诊注射(输液)、换药、针灸、理疗、推拿等按疗程收费的项目,疗程内(每疗程按三天算)只允许收取一次一般诊疗费。
胶南市卫生局还在16处镇(街道)卫生院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在参保(合)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要与其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证(新农合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由就诊医院保管,无须交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结算时,向就诊医院支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患者结算完成后,就诊医院应及时归还患者的有关证件。
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患者,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并经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可后,与就诊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
同时,医院还需每天向患者提供其上一天所采取的治疗措施和治疗费用情况;在对患者进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外用药、诊疗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对费用较大或者预计超过封顶线的患者,要及时提醒、告知费用情况。
对能够按时结清诊疗费用的患者,下次就诊时给予一定优惠,对恶意逃费患者信息全部纳入不良记录台账管理,今后在全市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将不再享受“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问题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郭常战说:“下一步,我们将在16处镇(街道)卫生院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 ,建立健全恶意逃费患者信息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力争年底前在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先住院,后付费’制度。”记者 殷萍 本报通讯员 刘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