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车被撞 肇事方却向车主索"无责代赔"100元

2012-05-18 10:5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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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的情况



    4月29日中午11时许,一辆雪铁龙车顺着市北北仲一支路由南向北倒车时,撞到了两辆停在路边的轿车,并且右侧的两轮骑上了一辆大众车的车身。后来肇事车主找到大众车主孙先生所索要 100元钱,这让孙先生闹不明白:他撞了我的车,怎么还跟我要钱?

    事故发生后交警到达了现场,认定这次事故是肇事者刘先生的全责。受损大众车的车主孙先生之后将车送去修理厂修了半个多月,在保险公司开具的《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上,标示着定损合计金额为5128元,减去残值作价金额78元,刘先生应该支付5050元给孙先生。

    “那次事故我是受害者,他是全责者,今天早上他居然还跟我要钱,”5月15日早上,刘先生与孙先生约见处理赔付事宜,孙先生跟记者说起见面的情况,“他说我的车交强险已经过期了,所以跟我要100元钱,他还没给我钱呢,我为啥要给他钱。我还要求肇事者赔偿修车期间打车等费用 1000元。”

    为此记者在电话中对刘先生进行了采访。刘先生对这次事件大概过程的描述基本与孙先生所说一致,而关于那次“猛烈”的倒车,刘先生说是因为他对当时的肇事车较软的油门不太熟悉,并且在倒车时车轮又卡在路沿上 ,自己猛踩了一脚油门才导致的意外。自己索要那100元钱则与自己车所签约的保险公司的要求有关系,“这个钱我不是不给他,今天早上是我要给他钱,他自己说什么也不要。我觉得他情绪激动,不能好好谈话。都是对面楼的邻居,其实五千元都给了,只要能好好谈,这100元是小事。现在这钱我一直揣在身上 ,就是准备随时把钱给他。”

    到底这100元是什么钱呢?又应不应该给呢?某保险公司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车险理赔中有一个“无责代赔100元”,前提是在事故中全责方有损失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维修发票,跟无责方的保险公司申请这100元钱,这钱由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车辆的交强险已过期,那么表示保险合同已经终止,应该就不存在“无责代赔100元”的问题了。

    记者 吴璟 (图片由孙先生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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