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老张向记者反映说:“我家门前有个摄像头,电线是从我们家里拉出去的,本来他们说好每三个月给我一次电费,可是现在都一年了,电费一直是我自己出,都已经500多元钱了。”5月22日下午,就在老张的五金店外,记者看到了这个摄像头,摄像头标志牌上写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几个字。老张对记者说:“在2011年6月装的这个摄像头,因为离我家最近,那些人就找到了我,要从我店里接电线。他们说摄像头用电每度按1.2元钱算,还和签了合同。”摄像头接好快一年了,老张左等右等,就是不见来给他补电费的人。“合同现在找不到了,也不记得是与什么单位签的合同,”
为了让摄像头的主人补上电费,2012年5月初,老张横了横心,将摄像头的电给断了。可还是一直没人来还钱。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北公安分局,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查清了此摄像头的东家,据公安市北分局工作人员查询得知,位于山东路135号的摄像头是由市北区政府委托联通公司安装的,这下,老张的电费可有眉目了。
记者 魏相相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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