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将"不得私自下河"纳入学生行为规范

2012-05-24 10:1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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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是连降暴雨天气,要重视学生在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要切实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河、下水库游泳或到湖潭河边戏水玩耍,并把其作为一项严格的学生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进行约束和管理。有关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给每位学生及家长发布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同时,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提请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

    此外,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灾害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预案,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记者 王荣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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