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拘。
李某夫妇用于套现的信用卡。
成立公司申请POS机为他人套现,在购物网站注册账号自买自卖刷信用卡付款提现,用信用卡往大货车加油卡中充值再通过物流公司套现……2010年2月至今 ,家住黄岛区的李某和妻子薛某,为利用信用卡套现牟利而绞尽脑汁,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黄岛警方将正在为他人办理信用卡套现的李某夫妇当场抓获,经审查,两年多时间里,二人利用信用卡套现共计10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万余元。
招数一:信用卡套现后放贷牟利 2010年2月,李某和妻子薛某开了一家投资公司,并以公司名义申请了一台POS机。自此,两人开始通过为他人刷卡套现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牟利。据审查,李某夫妇的操作方式为:用套现人的信用卡在自己公司的POS机上刷卡,将钱打到公司账户上,从银行取出现金留下手续费后将剩下的钱交给套现人。“每次向套现人收取1%~2%不等的手续费。”负责处理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套现人要提现10000元,李某便抽取100元或200元作为手续费,利润可观。此外,李某和妻子还向他人收集大量信用卡,按月支付给持卡人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报酬,然后用这些信用卡套取现金,用于民间借贷以获取暴利。
很快,银行方面注意到了李某资金流动存在异常,遂将POS机收回。而李某后来又通过朋友的公司申请了两部POS机,先后疯狂套现共计600多万元,直到这两部POS机又被银行收回。
招数二:网上开店自买自卖套现 接连三部POS机被银行查收,加之公安机关加大对POS机非法套现的打击力度,不得不收敛的李某夫妇只能另寻谋财之道。“先在淘宝网上注册一个商户名称,之后卖一些虚拟的游戏币等物品,然后自己注册买家,用信用卡付款 。”据交代,从2011年1月份开始,李某夫妇用自己的买家账号刷信用卡,买自家网店里的东西,然后将收到的“货款”从自己的账户上取出。据审查,李某夫妇用这种自买自卖的网购方式,非法套现100余万元。
招数三:往加油卡上充值置换现金 2011年11月份,被淘宝网停掉信用卡支付功能的李某,转而打起了加油卡的主意。“通过熟人,在加油站刷信用卡往物流公司的加油卡上充值,然后通过物流公司将现金置换出来。”经审查,从2011年11月份到案发,李某夫妇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套现400余万元。
李某夫妇非法套现的行为,引起了黄岛警方的注意。2012年5月18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在黄岛区香江路附近一出租房内锁定了李某夫妇,并发现李某的公司账户内每月都有近百万元资金流动,这和其公司的业务额并不匹配。
经过数日的蹲点守候,掌握足够证据后,民警于5月22日上午9时出击,将李某、薛某以及正在李某处办理信用卡套现的13人抓获。经审讯,李某、薛某对利用POS机套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2010年2月至今,二人利用信用卡套现共计10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万余元。
目前,李某、薛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对此案作进一步处理。 文/图 记者 王晓强 本报通讯员 梁铁君封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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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一般交易频繁化妆品公司玩套现 半岛都市报5月24日讯(记者 高丽 通讯员 武锋) 莱西女子姜某在延安三路开了一家化妆品进出口公司,利用实体店和网店销售化妆品。由于生意不好,姜某和鞠某、邵某合伙利用POS机套现挣手续费。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三人刷卡套现300多万元,非法获利1万多元。目前,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均被刑拘。
今年4月初,镇江路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延安三路某大厦内有人使用POS机非法套现。民警说,这家化妆品公司生意一般,每天的交易却很频繁,POS机每天刷卡金额都很大,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警方怀疑这家公司有利用POS机套现的嫌疑。4月23日18时许,镇江路派出所会同市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这家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民警在房间内当场缴获POS机5台,各银行信用卡100多张以及POS机交易小票和虚假送货单。随后,民警将房间内的两男一女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查,这家公司的老板是23岁女子姜某,两名男员工为39岁的鞠某和38岁的邵某。三人供认,今年以来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利用公司名下的POS机虚构交易事实,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约300万元,并按照套取现金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费用,非法获利1万多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