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四方分局检查违规液化气企业
市质监局崂山分局执法现场
6月4日,本报报道了市区4家液化气公司掺混二甲醚、充装不规范的新闻。6月5日,记者从市质监局得到消息,液化气掺假现象被曝光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查。6月5日下午,记者便跟随市质监局崂山分局的执法人员 ,对高科园振宋液化气站进行了检查。目前,这4家违规液化气公司均已被质监部门立案调查。近期,质监部门也将展开一次大范围、针对液化气充装操作规范的专项检查。
在前期的暗访调查中,位于崂山区高科园的振宋液化气站,除了涉嫌掺混二甲醚外,还暴露出随意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完毕未对气瓶密封进行检查等不规范问题。6月5日下午3点半,记者跟随市质监局崂山分局特监科的工作人员,对这家充装站进行了检查。
在充装站内,记者并未看到现场充装的场景,充装区也是空无一人。在这家液化气站的经理室内,记者看到其有正规的液化气充装许可,8名工作人员也有特种设备作业证。虽然如此,该充装站安全负责人还是承认,本报报道的违规充装行为的确存在。“看到报道后,我们也非常重视,责令当时充装的技术员作了深刻检讨。而且,借此事对全体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要求大家严格操作。”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虽然未发现再有违规充装的行为,但执法人员还是发现了问题。“站内液化气瓶的放置不合要求,一些报废的气瓶未按规定单独放置;而且相关的液化气密封设施还没有准备到位。对此,我们要求该站抓紧整改。”
崂山分局特监科曹金岭科长告诉记者,崂山分局会把检查的情况反馈至市质监局,然后等待局里的处理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应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掺混二甲醚的问题上,是否再单独取样,得由市局统一协调来做。”曹科长说,本周之内,崂山分局会召集辖区的12家液化气经营单位,专门召开一次会议,针对本报报道的不规范操作问题,进行一次及时规范,并要求他们签订承诺责任书。
6月5日下午,就在记者跟随市质监局崂山分局进行检查的同时,李沧分局的执法人员也对辖区内的恒安德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据市质监局李沧分局执法人员反馈,在对充装资质、设备管理、进货台账等检查后,已责令该公司暂停营业,等待进一步的调查。
除此之外,四方区两家气瓶充装站违规充装液化气被曝光后,市质监局四方分局也非常重视。6月4日当天,便紧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特种设备科和稽查队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两家充装站进行安全检查。
据该局执法人员介绍,他们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对两家企业的充装许可范围、压力容器和气瓶的技术档案资料及检验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作业人员的培训、充装记录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的确发现了问题:一是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二是气瓶充装记录不全。”执法人员随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而通过检查两家气瓶充装站进货台账,暂未发现有二甲醚的进货记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质监局、区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辖区气瓶充装站的安全检查力度。”
在对这4家违规液化气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后,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对于液化气掺混二甲醚、违规操作等行为,本市下一步会进行更深入的检查。“自从你们6月4日报道后,我们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天的办公会上,便对这件事进行了部署。”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说,报纸既然已对违规操作现象进行了曝光,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等行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就液化气掺混二甲醚一事,是否会进行抽样检测,还在研究当中。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此次曝光液化气充装问题,质监部门不会只就这4家企业进行严查。本市所有的液化气经营单位 ,都会面临一次关于操作规范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检查的方案,经过讨论通过后,质监部门就会展开大范围的执法。”文/图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