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歌花光钱12人持刀抢人20多元 6被告人昨受审

2012-06-07 11:2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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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6月6日讯(记者 张同顺)  12人凑一起唱歌,没钱了,竟结伙去抢劫一名大学生,虽然只抢到手20多元钱,但已涉嫌犯罪。6月6日,李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6被告人有3人获缓刑,3人免于刑事处罚(另6人另案处理)。考虑到其中多数是未成年人,李沧法院将封存其中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6月6日上午9时30分,李沧法院刑庭开庭审理此案,6名脸上还带着稚气的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开庭期间,这几名被告人坐在被告人席上,安静地耷拉着头。在法庭的旁听席上,几名家长显得十分紧张,频频抬头向庭上张望 。

  法庭审理查明,去年12月2日晚8时许,被告人王某、毕某、尹某、曲某、尹某某、宋某等12人在KTV唱歌,没钱后,在王某的提议下,大伙一起预谋抢劫。12人持砍刀等工具窜至李沧区某学院后门,在距离学生宿舍楼不远处的一条小路上,将从此经过的大学生汤某拦住,汤某交出20多元钱后,觉得不服气,欲进行反抗。王某等人见状,立即将其围住 ,用刀砍其后背,并拳打脚踢,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汤某的背、手指等部位都有损伤,均属轻微伤。

  “被告人年纪太轻,做事情过于考虑义气,除了尹某刚刚年满18周岁外,其他四名才16周岁,还有一人17周岁。今天开庭审理的这6名被告人都是高中或中专在读的学生,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处,给他们一个机会。”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法庭建议。

  “6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应依法定罪处罚。但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与被害人汤某自行达成和解,六被告人的亲属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汤某共计9000元,被害人汤某已书面申请对六被告人从轻处罚。”公诉机关表示。

  最后,李沧法院当庭对六被告人宣判,被告人王某、毕某、尹某、曲某、尹某某、宋某构成抢劫罪,均应予处罚。但鉴于被告人王某等 5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对其均应当减轻处罚。综合考虑自首、立功等情节,判处六人犯抢劫罪,对被告人王某等3人分别处1年到1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缓刑;对被告人曲某等 3人免除刑事处罚。

  案件宣判后,李沧法院为帮助未成年犯罪人减少人生发展中的障碍,促进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改造,将启动未成年犯罪人前科封存制度,对此案中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封存之后,这些未成年犯罪人在面临升学、复学、就业及参加相关技术技能资格考试时,将不会因有前科而被卡,影响他们一生的发展。据悉,李沧法院从2008年开始在本市率先探索这项制度以来,这次是第11次启动这一制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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