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光棍为讨"红颜"欢心去骗钱 女子拿钱跑路

2012-06-11 07:4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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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南人逄某今年50岁,很多年前在建筑工地当过小工,但一直没正当工作。虽然年过50岁,但一直没娶上媳妇,2011年在青岛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位临沂女子,该女子虽已年近五旬,但对逄某异常热情,主动投怀送抱,这让一直单身的逄某立即陷入了情网。逄某为讨对方欢喜,四处骗钱给她。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位红颜知己拿到钱之后就跑了。

  2012年3月1日,一位男子到胶南柴先生这里租赁建筑架管,柴先生看对方50多岁,样子淳朴,就让男子把钢管运走了。一个小时后不见人来还,柴先生赶忙拨打电话报警。

  后据逄某交代,他到柴某的废品收购点租赁架管,价值总共8775元给了柴某300块钱的押金,就开车把货运走了,直接把架管送到了其他废品回收站卖掉了。

  事后柴先生后悔地说:“当时逄某说得很真诚,给的利润也比较可观,虽然没有具体的公司作担保,但还是让逄某把货先运走了。”可没想到,之后柴某再给逄某打手机就联系不上了。

  逄某到案后,胶南市公安局民警迅速立案展开调查,经过调查,逄某今年50岁,一直没娶上媳妇 ,打工期间逄某认识了一位临沂女子,该女子虽已年近五旬,但对逄某异常热情,这让一直单身的逄某立即陷入了情网。

  一个多月的同居生活让逄某找到了被爱的感觉,今年春节前女子说家里有事需要钱,穷得叮当响的逄某就打起了诈骗的念头。于是便去骗钱,可是他竟然连对方姓甚名谁家住哪都不知道,逄某就把诈骗来的钱给了女子,但逄某怎么也没想到,这位红颜知己拿到钱之后就跑了。

  据了解,2012年1月至3月期间,逄某利用同样的手段先后诈骗作案3次,涉案价值共计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逄某已被警方逮捕。通讯员 徐玉森  张坤洋 记者 李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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