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李沧交警大队处理非现场视频违法行为时,一辆进口途锐小型越野客车驾驶员因交通违法共计 91次被处罚 14200元、记分285分,民警为其打印违法处罚决定书就用了一个半小时。
12日下午3时,一名途锐小型越野客车驾驶员到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查询其车辆视频违法,李沧交警大队民警查询后发现其驾驶的鲁U93×××小型越野车在2011年3月4日至2012年5月17日存在91起交通违法,其中73起为超速,只有6次交通违法不记分。
当民警告知当事人牟某91起交通违法合计罚款14200元、记分285分后,他告诉民警所有的交通违法全部是自己所为,民警给其打印违法处罚决定书竟然用了一个半小时。驾驶证因一次记满12分必须到交警支队车管所的驾驶员培训中心进行学习并进行科目一考试。
自2012年4月交通违法系统更新后,驾驶员和车辆的交通违法已实现了全国联网,各省道、国道安装了自动抓拍车辆交通违法的系统,鲁U93×××车辆的视频违法大部分在城阳区、滨海大道等路段,因车辆提速快、路况好、车流量少,该车在上述路段行驶的最低速度为94公里/小时。
2011年12月31日14时53分,该车辆在滨海大道46公里处超速近70% ,该车当时的车速为152公里/小时。在此,李沧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无论在任何时候驾驶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都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记者 李玮 通讯员 刘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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