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19日讯 替单位购买了一把“高价藤椅”,买回了心病。由于商家没有家具质保单,而且也不能及时提供正规发票 ,李先生不但报不了账,还被单位同事怀疑“私吞公款”。6月7日,市民李先生在好一家国际家居广场购买家具时遭遇了这样的烦心事,想要退货又遭拒绝,折腾了几天,实在没有办法了,拨打本报热线96663求助。
“我在好一家国际家居广场给单位买了一藤椅,没有质保单也就算了,居然连正常的财务发票都开不出,这让我怎么跟单位领导交代呀!”19日,市民李先生反映,他所在单位的办公室缺一把椅子,为了保证账目清晰,也为了保证质量,特意选择了去好一家国际家居广场购买。他看好一款标价为1500元的藤椅后,销售人员详细介绍了这款藤椅的种种“过人之处”——出自优秀设计师之手,并且藤木质量上乘。李先生付完1500元现金,原以为直接就能拿到发票,没想到销售人员竟然称快下班了,无法开出发票 。李先生看了下手表,刚刚17时 10分,根本没到下班时间,而且当时还有不少顾客正在购物。
李先生一再向销售人员表示,因给单位购买,确实需要发票向财务部门报销,如果开不出发票,只能退货了。销售人员听说要退货,表示买了就不能退。几番交涉后,销售人员最终表示发票可以第二天开好,让李先生再来一趟,但退货不可能。仅仅手持一张收据的李先生,把藤椅带回了单位,好几个同事不能相信这样一把椅子需要1500元,这更让他慌了神。由于提供不了正规发票,他如今被怀疑“私吞公款”。
为了证明自己买的绝对是“牌子”,他向商家提出要一个质保单给单位留存,而商家称没有质保单。“我第二天去拿发票的时候,发现发票的户头和前一天列的不符,将单位开成了个人,这样还是无法给单位报账。”李先生再次提出退货,又被商家拒绝。
19日 ,记者拨打了好一家国际家居广场的投诉服务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们对此事并不知情,消费者在哪家买的商品,可以直接去找该品牌协商。按照家居广场的公示规定,当消费者付费后,当场就能给消费者提供发票 ,按照当时李先生购物的时间,工作人员应该还没有下班。“因为管理方面的漏洞,可能会存在此类问题,我们会就此事再找商户去了解一下。”该工作人员称。
市工商局12315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享有向经营者索取上述各种消费凭证的权力,经营者应及时出具,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回绝或拖延。而且消费者购买家具可享受“三包”服务。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许多家具品牌都在许可范围内对保修期限作出了各不相同的详细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让商家在发票上详细注明,比如是几年保修,是否免费保修,是否整体保修等。 (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