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考核新指标:街头有乞丐城管要被扣分

2012-07-03 13:2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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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面对这样一个难题:如果管辖的街道上,有乞讨者、流浪者,就要把他劝走,但如果他不走,自己就麻烦了,根据新近出台的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将会被扣分。

  6月20日,罗湖区召开城市管理工作现场会,公布了罗湖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该方案将市容精细化管理,分为数字化城管、专业部门、媒体监督和社会满意度等部分,各部分按比例分条目打分。而市容秩序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一项,占 10% 的权重。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出现在主干道(严管路),次干道(重要路段)和其他城市道路(控制路段),分别给予2分/人,1分/人和0.5分/人的扣分。

  记者获悉 ,罗湖区的考核方案脱胎于深圳市的相关文件。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今年试运行两个季度之后,深圳近日拟推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首次将城市道路流浪乞讨人员数量纳入全市 57个街道办的市容环境考核指标。

  “职业乞讨一直最难治。”罗湖区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袁兵坦言。袁兵介绍,他一直有困惑,也有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一方面,大多数流浪人口来自外地农村,他们有以合法方式追求幸福的权利,行乞也是公民的一种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职业行乞,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影响了社会治安。据《广州日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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